因內部控制不健全問題 華鑫證券分公司及時任責任人遭監管責令改正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8月7日,浙江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經查,華鑫證券杭州分公司存在員工薪酬管理和發放不規範情況,時任負責人單長娜保管並使用其他經紀人工資卡等問題,反映出公司合規經營意識淡薄、內部控制不健全。
浙江證監局表示,上述情形違反多項規定,故決定對華鑫證券杭州分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單長娜作為時任杭州分公司、飛雲江路營業部(已撤銷合併至杭州分公司)負責人,也被浙江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