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華社
為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各項業務活動,推動可轉債市場高質量發展,滬深交易所日前正式發佈可轉債交易細則,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圖為一名工作人員走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的大堂。新華社記者 毛思倩 攝
此次發佈的交易細則明確了可轉債漲跌幅限制,即可轉債上市首日設置-43.3%至57.3%的漲跌幅限制,並實施20%、30%兩檔盤中臨時停牌機制,次日起實行20%的漲跌幅限制。交易細則增設了可轉債價格異常波動和嚴重異常波動標準,規定了可轉債異常交易行為的類型及相關監管措施。同時,交易細則還規定,在可轉債最後交易日的證券簡稱前增加“Z”標識,向投資者充分提示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上交所和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交易細則立足可轉債特點,優化交易機制,強化交易監管,在給予可轉債合理定價空間的基礎上強化風險防控,有利於防止過度投機炒作,推動可轉債市場健康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