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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穩中求進實現雙碳目標

由 公冶爾藍 發佈於 財經

(經濟觀察)中國將穩中求進實現雙碳目標

中新社北京12月10日電 (記者 阮煜琳)10日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中國有關專家就此表示,碳達峯碳中和是一個長期過程,不能一蹴而就,要穩中求進,未來10年至15年,中國傳統能源仍將佔據主導地位。

會議提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碳達峯碳中和。實現碳達峯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要堅定不移推進,但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要堅持全國統籌、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範風險的原則。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

2020年9月,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中國首次提出2030年前碳達峯、2060年前碳中和目標。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指出,碳達峯碳中和是一個長期過程,要穩中求進,不能一蹴而就;碳達峯碳中和也不只是一場戰役,在此過程中要實現經濟社會與低碳發展的有序平衡。

10月24日印發的《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提出,立足中國富煤貧油少氣的能源資源稟賦,堅持先立後破,穩住存量,拓展增量,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經濟發展為底線,爭取時間實現新能源的逐漸替代,推動能源低碳轉型平穩過渡,穩妥有序、循序漸進推進碳達峯行動,確保安全降碳。

《2030年前碳達峯行動方案》要求,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左右,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順利實現2030年前碳達峯目標。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説,從全球來看,目前中國和全球的一次能源結構有共同點也有區別,比如能源消費結構中,化石能源都佔85%左右,包含煤炭、石油、天然氣,區別在於中國是煤炭佔比達58%,天然氣和石油佔比較小,煤炭含碳最高,這也是中國目前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結構最大的特徵。

林伯強説,未來,中國能源結構的轉變方式還是比較清晰的,中國通過改變能源結構走向碳中和的過程,不會從煤炭到石油、天然氣,而是直接從煤炭轉向可再生能源替代。但是,這一過程中,煤電與風電光伏如何互補,是順利低碳轉型的重要保障。

會議提出,傳統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礎上。要立足以煤為主的基本國情,抓好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增加新能源消納能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

“在新能源沒成氣候前,新能源和傳統能源要相互配合”,常紀文説,未來10年至15年,傳統化石能源仍將在中國能源結構中發揮重要作用,要把新能源“扶上馬送一程”,新能源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發揮支撐作用時,傳統能源將逐漸退出。

會議強調,要深入推動能源革命,加快建設能源強國。常紀文説,能源革命就是要建立起以清潔能源為主體的新能源體系,涉及到傳統能源與新能源之間的銜接過渡。

會議要求,要科學考核,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創造條件儘早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加快形成減污降碳的激勵約束機制,防止簡單層層分解。

林伯強表示,能耗“雙控”是從能源效率角度去考慮,新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在低碳轉型中,可以起到鼓勵經濟發展的作用。新能源是“乾淨但不穩定”,煤炭是“穩定但不乾淨”,兩者在轉型過程中互相配合,應該能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的低碳轉型之路。(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