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653 證券簡稱:海思科 公告編號:2021-13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一、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1、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21年10月22日14:00開始
2、現場會議召開地點:四川海思科製藥有限公司辦公樓三樓會議室。
3、會議召開與投票方式:現場會議與網絡投票相結合的方式。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過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時間為:2021年10月22日9:15至15:00期間的任意時間。
4、召集人: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5、主持人:董事長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東大會會議的召集、召開與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7、會議出席情況:
(1)股東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86人,代表股份818,189,2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6.1825%。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794,492,0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73.9760%;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0人,代表股份23,697,1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065%。
(2)中小股東(指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下同)出席的總體情況:
通過現場和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83人,代表股份24,295,6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622%。其中通過現場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598,46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557%;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80人,代表股份23,697,18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2.2065%。
(3)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見證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
二、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於補選非獨立董事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818,121,445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9917%;67,800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83%;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24,227,845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7209%; 67,800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2791%;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2、 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817,595,8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9275%;593,3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725%;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23,702,2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7.5578%; 593,3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2.4422%;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3、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考核實施管理辦法>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817,595,8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9275%;593,3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725%;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23,702,2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7.5578%; 593,3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2.4422%;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4、以特別決議方式審議通過了《關於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
表決結果為:817,631,9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9.9319%;557,2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681%;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23,738,397股同意,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97.7064%; 557,248股反對,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2.2936%;0股棄權,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中小投資者有表決權股份(含網絡投票)總數的0.00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黃佳曼律師和黎曉慧律師見證了本次會議並出具了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召集人具備召集本次股東大會的資格;出席及列席會議的人員均具備合法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中倫(深圳)律師事務所關於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3日
證券代碼:002653 證券簡稱:海思科 公告編號:2021-135
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勵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的自查報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21年9月29日召開了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等相關議案,具體詳見公司於2021年9月30日在巨潮資訊網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刊登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等相關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業務辦理指南第9號——股權激勵》(以下簡稱“《指南第9號》”)等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激勵計劃”)採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時對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了必要登記。公司通過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申請,對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以下簡稱“本激勵計劃”)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在本激勵計劃草案公開披露前6個月內(即2021年3月29日至2021年9月29日(以下簡稱“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自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核查的範圍與程序
1、核查對象為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勵對象。
2、本次激勵計劃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均填報了《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表》。
3、公司向中國結算就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進行了查詢,並由中國結算出具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及《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二、核查對象買賣公司股票情況説明
根據中國結算出具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和《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在本次激勵計劃自查期間,除以下列示的3名核查對象在自查期間存在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外,其餘核查對象均不存在自查期間買賣公司股票的情形。具體情況如下:
公司根據上述人員買賣公司股票的記錄,結合公司籌劃並實施本次激勵計劃的相關進程,對上述人員買賣公司股票的行為進行了核查。經公司核查,倪佳、李瑤、吳楠3名核查對象買賣本公司股票的行為均系基於各自資金使用計劃、對二級市場交易行情、市場公開信息及個人判斷做出的獨立投資決策,在買賣公司股票前,並未知悉公司擬實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具體方案要素等相關信息,不存在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 結論
綜上所述,公司在籌劃本激勵計劃事項過程中,已按照相關規定採取了相應的保密措施,對接觸到內幕信息的相關公司人員及中介機構及時進行了登記;公司在本激勵計劃公告前,未發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員買賣公司股票系基於對二級市場交易情況的自行判斷而進行的操作,不存在內幕信息知情人通過內幕信息買賣公司股票以獲取不當得利情形。所有核查對象均符合《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不存在內幕交易行為。
四、備查文件
1、《信息披露義務人持股及股份變更查詢證明》;
2、《股東股份變更明細清單》。
特此公告。
海思科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