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通線纜存隱患:員工薪資低、税收補助高、與同行商號雷同
來源:壹財信
作者:陳思言
2020年11月19日,證監會第十八屆發審委2020年第166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顯示河北華通線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通線纜")首發獲通過,華通線纜IPO在9月11日暫緩表決之後終於迎來喜訊。
華通線纜一波三折的IPO之路受到媒體的廣泛關注,多家媒體質疑其營收業績有粉飾嫌疑、財務數據造假、外部股東突擊入股、隱瞞關聯交易、與供應商客户關係複雜等問題。除此之外,《壹財信》研究發現,華通線纜還存在依賴政府補助和税費返還甚至遠超利潤、員工平均薪資連續三年低於當地平均水平、與一新三板公司商號業務雷同的問題。
政府補助和税費返還超利潤
華通線纜成立於2002年,如今已有18年曆史。華通線纜主要從事電線電纜的研發、生產與銷售業務,並注重產品銷售區域和應用領域的雙擴張,目前已經初步形成較為完善的全球產業化佈局,且成為在多個細分領域具有領先地位的電纜製造企業。
據招股書,2017年至2019年華通線纜實現營業總收入分別為190,377.71萬元、261,495.16萬元、295,463.43萬元;同期,實現利潤總額分別為10,274.04萬元、11,278.11萬元、14,982.78萬元。
然而,較好的盈利背後或來自於政府補助與税費返還。據招股書,2017年至2019年,華通線纜收到的税費返還為14,991.67萬元、19,647.22萬元、22,734.36萬元。同期,華通線纜收到計入當期損益的政府補助分別為970.40萬元、883.52萬元、1,506.78萬元。
綜上,税費返還與政府補助合計額遠遠超過利潤總額,合計佔利潤總額的比重為155.36%、182.04%、161.79%。
據招股書,華通線纜是少數幾家出口收入佔比較大的電纜企業,報告期內,公司外銷收入佔收入總額比例維持在60%以上,高額税費返還中出口退税或佔主要部分。
值得一提的還有,華通線纜報告期內存在大額的政府補助被確認為遞延收益。報告期各期末,華通線纜的遞延收益分別為4,083.60萬元、5,026.22萬元、4,808.72萬元。
員工薪資低於當地平均水平
隨着華通線纜快速發展,產能與營業規模增幅較大,員工也邊續快速增加。2017年至2019年,華通線纜的在冊員工人數分別為1,241人、1,609人、1,958人。
據招股書,2017至2019年,華通線纜的員工平均薪酬為5.78萬元、6.55萬元、7.19萬元,所在地唐山市2017年和2018年的平均薪酬為6.68萬元、7.19萬元,2019年未披露。
《壹財信》查詢河北省統計局官網顯示,2019年唐山市就業人員的平均工資為7.55萬元。
(截圖來自河北省統計局官網)
由此看來華通線纜的員工平均薪酬連續三年都低於當地平均水平。
與一新三板公司商號業務雷同
據華通線纜招股書,關於安全生產的內控措施健全、有效,報告期內不存在因安全生產受到行政處罰的情形。但《壹財信》查詢到華通線纜報告期內因安全生產問題兩次收到行政執法文書,華通線纜仍需加強安全生產意識。
據(冀唐豐南)安監責改[2019]監管二023號文件,2019年6月19日,華通線纜因存在大管車間手持電動工具接線過長;塑纜車間繞包機防護罩損壞;庫房臨時接線不符合要求;橡纜車間三層防護欄損壞等問題被唐山市豐南區應急管理局責令整改。
據(冀唐豐南)安監責改[2020]三隊053號文件,2020年9月2日華通線纜因車間內一配電箱無線路圖,車間內配電箱有雜物等問題被唐山市豐南區應急管理局責令整改。
此外值得關注的是,新三板一上市公司"華通股份"與華通線纜名稱相近,業務相近,且該公司官網簡介以及有部分媒體簡稱其為"華通電纜",與華通線纜僅一字之差。
根據公開信息,華通股份全稱為河南華通電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4年,其創建時間可追溯至1993年,經營範圍為:電線、電纜的生產、銷售;有色金屬材料的銷售;經營企業自產產品及相關技術的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制公司經營或禁止進出口商品及技術除外)。
這與華通線纜的經營範圍十分相近,華通線纜的經營範圍為:電線電纜製造、銷售;化工產品(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除外)、橡膠製品、五金、電子產品批發、零售;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項目除外;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限制的項目取得許可證後方可經營);制管及銷售;普通貨運;油田用化學制劑銷售與專業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有意思的是,華通線纜的歷史也可向前追溯至1993年集體所有制企業唐山市華通電線電纜廠。
企信網顯示,華通股份也有4起處罰:1、據安工商處字[2015]229號,華通股份曾因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被安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罰款1.35萬元、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0.0萬元;2、據偃環罰[2016]021號,華通股份曾因未批先建被偃師市環境保護局環境行政罰款5萬元;3、據偃環罰決字[2020]第361號,華通股份2020年9月4日因年產5萬噸500千伏以上超高壓電纜項目新增7台擠塑機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文件被偃師市環境保護局處罰2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第四個行政處罰,2016年5月18日,據洛工商處字[2016]28號,華通股份因違反商標管理規定行為被洛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警告並罰款10.00萬元。具體情況為:華通股份的"華通Hua tong"註冊商標使用在電線電纜產品上。
2012年12月31日,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下發商標馳字[2012]523號文件,認定華通Hua tong"註冊商標為"馳名商標"為了宣傳這一情況,華通股份在其企業網站首頁表明了"華通中國馳名商標",同時在網站"企業信息—公司簡介—基本信息"欄目中對"華通Hua tong"註冊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進行了宣傳,還在網站上專門設立了"企業信息—中國馳名商標"欄目,詳細介紹了其"華通Hua tong"註冊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的有關情況。
隨後,華通股份於2015年底在新三板上市,為了宣傳取得的成績,2016年1月其在連霍高速偃師下站口南約500米路東自行設置了户外廣告牌,對其上市及"華通Hua tong"註冊商標為"中國馳名商標"進行宣傳,該廣告內容為"熱烈慶祝華通股份新三板掛牌成功,華通Hua tong,中國馳名商標,河南華通股份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833931"。
與擁有馳名商標的華通股份商號、業務雷同,不知華通線纜是否知曉、兩家公司是否存在某種關係、會不會為華通線纜上市後埋下隱患,或值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