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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版“REITs 12條”出台 2萬億優質資產迎上市新機

由 勞新忠 發佈於 財經

  本報記者 曹政

  改革開放40多年來北京在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領域積累下來的2萬億元優質資產,迎來盤活上市的新機遇。日前,市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支持北京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產業發展的若干措施》。據介紹,本市大批基礎設施項目實現良好投資回報且具有一定增長空間,如果按照標準基礎設施REITs產品發行,至少可以盤活2000至6000億元資產。以此為契機,本市還將圍繞打造全鏈條產業生態體系,在全國率先形成REITs產業發展高地。

  基礎設施資產上市募集資金

  所謂REITs,就是將具有持續穩定收益的基礎設施領域資產或特許經營權益,轉化為流動性較強的、可上市交易的標準化、權益型金融產品,在證券交易所公開發行募集資金從而盤活存量資產。

  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中國證監會啓動的基礎設施REITs試點,主要集中在倉儲物流、收費公路、城鎮污水等基礎設施補短板行業和數據中心、5G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羣、高科技產業園、特色產業園等產業園區項目,但不包括酒店、商場、寫字樓、公寓、住宅等國外傳統REITs項目。

  “經過改革開放40多年的發展建設,本市在交通能源、生態環保、城市建設、倉儲物流等基礎設施領域形成了大量類型豐富的優質資產,總規模近2萬億元。”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大批基礎設施項目實現良好投資回報且具有一定增長空間,如果按照標準基礎設施REITs產品發行,至少可以盤活2000至6000億元資產。

  盤活這些資產有何作用?這位負責人解釋,微觀層面可以為企業提供有效的權益型融資工具,增強基礎設施企業再融資能力,打通“投資-運營-退出-再投資”的完整鏈條,形成投融資閉環;宏觀層面可廣泛吸引保險、社保、理財以及公眾投資者等各類資金參與新的補短板和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據悉,本市已於8月7日在全國率先啓動試點項目徵集,目前正在按照國家要求開展項目評審。

  打造REITs產業發展“新高地”

  本市還將鼓勵通過公開發行基礎設施REITs進而推動整個基礎設施投資信託基金產業在京高質量發展。

  “本市發展REITs產業具有獨特稟賦優勢。”這位負責人説,一方面基礎設施領域央企集聚,連同市屬國企在全國範圍內佈局運營了大量資產,在資產規模、質量和運營能力、品牌方面具有先天優勢,具備打造龍頭運營管理企業的基礎條件;另一方面,社保基金、企業年金、大型保險公司、商業銀行理財子公司等長期資本大多在京註冊,管理資產規模巨大,具備推動REITs產業長遠發展的可投資金優勢。

  《若干措施》共計12條,圍繞打造全鏈條產業生態體系,系統提出打造專業化運營品牌、體系化服務團隊、全國性產業聯盟等舉措,着力以REITs釋放資源優勢、賦能產業發展,在全國率先形成REITs產業發展高地。同時也提出鼓勵優質中介機構積極拓展REITs業務,並通過兼併重組、聯營合作等方式做大做強;還將通過戰略配售主動引入社會保障、養老保險、年金等長期資金,促進基礎設施REITs產品與資金風險收益要求有效匹配。

  此外,還將在全國率先打造REITs產業聯盟,搭建政府與市場的橋樑和紐帶,完善行業自律規則、執業標準和業務規範,並通過開展行業交流、舉辦高峯論壇和投資人教育活動等多種方式推動產業創新發展。

  優質基金管理人入駐最高獎千萬

  在建立完整產業鏈的同時,《若干措施》提出在“三城一區”、城市副中心、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麗澤金融商務區等重點區域,創新市場準入、規劃土地等支持政策,並對符合條件的入駐企業給予辦公用房租賃、裝修補貼,拓展優質市場主體發展空間。

  基礎設施REITs產業涉及面廣、產業鏈條長,但目前資產運營管理及相關專業技術技能人才缺口仍然較大。如何破解?本市一方面將通過“產、學、研”合作培養一批急需專業人才,另一方面健全高端人才引進機制,並在房屋租購、子女入學、家屬就業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結合其貢獻程度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獎勵。

  與此同時,本市全方位鼓勵企業參與REITs試點:成功發行基礎設施REITs產品的企業可一次性獲得不超過300萬元補貼,並在現有税收政策框架內獲得企業所得税減免優惠。同時,基礎設施REITs發行規模也將作為降槓桿措施納入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調動企業參與試點的積極性。

  “持續健康平穩運營是衡量試點成功與否的關鍵標準,更是促進REITs產業長期健康發展的關鍵因素。”針對基礎設施REITs發行後如何保障安全平穩運營的問題,市發改委這位負責人解釋,本市鼓勵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相互換股等方式,集中力量打造一批輻射全國的規模化、專業化基礎設施REITs運營管理龍頭企業。同時還將大力吸引內外資優質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入駐北京,並支持市屬企業申請相關金融資質,對在本市新設立或新遷入的持牌公募基金管理人,在享受現有政策基礎上再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