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加強鄉村金融能力建設

由 華愛利 發佈於 財經

  小微企業、農村個體經營者之所以面臨融資難問題,一方面是因為現有金融服務體系不適合鄉村經濟主體的特徵和需求;另一方面也與鄉村經濟主體金融能力不足、金融健康狀況欠佳有關。因此,必須高度重視鄉村經濟的金融能力建設,建立金融能力建設的長效機制。

  在建設過程中,切不可偏離農户需求,而是要牢牢“以農户為中心”,基於本地農户的受教育程度及生產、生活需要,建設分層次、多樣化的農村金融體系。

  例如,在經濟較發達的農村地區,通過數字渠道開展金融能力建設普遍較為順暢,但在較偏遠閉塞的農村地區,由於農户對使用新的金融服務存在一定排斥、戒備心理,則很可能因為顧慮而錯失機會。

  因此,可探索建立以村、生產小組為單位的金融能力建設小組,由監管層、金融機構或社會組織開展金融教育培訓,村中能力強的人擔任後續教育、答疑、聯絡工作,相關部門、機構和組織則培訓、支持該聯絡人,以求金融能力建設更貼近本地需求、貼近地方文化,提升適應性和實效性。

  與此同時,金融能力建設還要與本地產業和人口的發展變遷、金融產品和服務的更新換代緊密結合起來,定期評估效果,持續更新內容和形式,建立符合本地需求的金融能力建設長效機制。(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紫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