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四年,監管再次追責。11月29日,北京證監局連發兩張罰單,均涉及國新證券(原華融證券 )。據悉,由於祝獻忠在2013-2018年擔任華融證券董事長期間存在突出問題,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同時,國新證券因總經理一職空缺超過22個月遭出具警示函。罰單頻發不僅暴露了國新證券的前身華融證券存在的種種歷史遺留問題,更暴露出國新證券總經理一直缺位的窘境。更名後的國新證券該如何擺脱歷史困境?有業內專家表示,長遠來看,國新證券還需通過尋找差異化經營道路,並依據相對優勢逐步找到生存空間。
頻收罰單 超22個月總經理缺位
國新證券再收監管罰單。11月29日,北京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祝獻忠在2013-2018年擔任華融證券董事長期間,導致公司治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等多方面存在突出問題,決定對祝獻忠採取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行政監管措施,自該決定書作出之日起兩年內,祝獻忠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分支機構負責人等職務或者實際履行上述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祝獻忠曾任華融證券黨委書記、董事長,並在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間,任中國證監會第十七屆發審委兼職委員。而祝獻忠的離任,與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華融”)原董事長賴小民嚴重違法違紀事件有密切關係。2018年4月,中紀委官網發佈消息稱,賴小民個人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同年10月,中紀委發文稱,賴小民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9年11月,中國華融紀律檢查委員會發布《關於祝獻忠嚴重違紀問題有關情況的通報》,揭露祝獻忠多次向賴小民贈送禮品、禮金,參加超標準商務宴請等多項違紀行為,並給予祝獻忠留黨察看兩年處分,降為高級經理級員工。而此次北京證監局發佈的罰單,也是繼“賴小民案”後的再次追責之舉。
除上述罰單外,11月29日北京證監局下發的另一張罰單則事關國新證券總經理長期缺位的情況。據悉,國新證券總經理一崗自原總經理於2021年1月離職後由公司董事長代任,但同年3月,董事長不再代為履行總經理職務。截至當前,國新證券總經理缺位時間已超22個月,尚未聘任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總經理。對此,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國信證券出具警示函,並要求其儘快聘任符合任職資格的人員擔任總經理。
“總經理是一家機構日常行政、日常經營管理的核心高管。總經理的缺位,可能使得公司在重大決策上出現久拖不決或羣龍無首的不利局面。如果公司歷史遺留問題較多、較為複雜,新加入的‘帶頭人’可能覺得無從下手,或是很難針對問題做根治,這也會導致總經理任職流動性大,時有空缺。” 產業經濟資深研究人士王劍輝表示。
除前述提及的2張罰單外,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今年9月,國新證券還因在擔任雲南生物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保薦機構期間存在多項違規行為,被雲南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此外,國新證券旗下2名保代梁立羣、張見也因此被出具警示函。
一年一換 總經理變動忙
身披數張罰單的國新證券在持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也在年內迎來了一次“轉身”的機會。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國新”)官網顯示,2022年6月23日,中國證監會正式下發批覆,核准國新資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新資本”)成為華融證券主要股東,核准中國國新成為華融證券實際控制人,對國新資本受讓華融證券71.99%股權無異議。在中國國新成為國新證券實際控制人後,8月,原華融證券官宣更名為國新證券。
而在“賴小民案”發生後,國新證券高管人事變動頻頻,上任總經理更是大多任職不到一年。回顧此前,2018年10月,陳鵬君接任國新證券總經理一職,並於2019年11月調任華融匯通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直至2020年8月,國新證券迎來新任總經理童豔。然而童豔在加入國新證券僅四個多月後,於2021年1月離任,由彼時公司董事長張海文代為履行總經理職責。同年3月,張海文不再代為履行總經理職務。至此,國新證券總經理一職開始空缺,並延續至今。
事實上,國新證券曾在2022年8月10日公開招聘總經理。國新證券官網顯示,公司對崗位候選人的要求為年齡在50週歲以下的中共黨員;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證券、金融、法律、會計、投資類等經濟管理相關專業;具有15年以上證券、銀行、保險、信託、期貨等相關金融行業工作經驗;具備相應職級或任下一級職務滿2年等條件,並表示,在頭部券商擔任高級管理人員5年以上者優先考慮。
截至當前,距離國新證券公開招聘總經理已有3個多月。針對總經理招聘進展,北京商報記者發文採訪國信證券,但截至發稿前尚未收到相關回復。
深圳中金華創基金董事長龔濤指出,國新證券公開招聘總經理未果,原因可能在於工作交接問題,也可能是股東指定人選無法到位。“像國新證券這樣的中型券商連續22個月總經理缺位確實是比較罕見。‘羣龍無首’對於該券商的日常運營來説是非常不利的,也不利於券商長期發展,”龔濤直言。
王劍輝也表示,國新證券接連出現違規情況也正是因為公司責任主體的缺位。而監管主體、合規管理主體第一負責人正是公司總經理。出現違規問題後,會對公司經營產生直接影響。首先相關業務可能會被暫停,需按照要求整改,如果整改不合格,可能還會遭到後續處罰。同時,一旦出現業務暫停,對潛在業務也會有所損失,市場信任度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拋去舊身份 未來怎麼走
從近年來的業績發展情況看,國新證券在經歷“賴小民案”後,經營業績一度遭遇重挫,但在近一年,已呈現重新恢復的態勢。
國新證券年報數據顯示,合併口徑下,2020年實現營業收入11.86億元,同比下降63.66%,淨利潤虧損82.35億元,同比減少82.82億元。到了2021年,國新證券全年實現營業收入8.27億元,淨利潤則扭虧為盈,為1.81億元。
彼時,國新證券在2020年年報中指出,隨着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案的開庭審理和宣判,中國華融對其任職期間激進經營、無序擴張造成的風險資產持續清理和處置,公司也開展了相關工作。同時,公司對風險資產進行了全面審視、評估及減值測試,當期確認了信用減值損失和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對經營業績造成了非常重大的影響。直至2021年,國新證券在當年年報中提及,2020年減值計提後出現大幅虧損的不利形勢下,迅速穩定局面,實現盈利。
此外,在經營業績表現不佳的同時,國新證券在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中的評級也遭遇滑坡。從近四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來看,國新證券在2017年的評級為AA級,至2018年下跌兩級至BBB級,這一分類結果也持續至2020年。直至2021年,國新證券的評級再連降三級至CCC級。在2022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選擇“一對一”披露的背景下,國新證券最新評級情況並未公開。
如今,隨着股權變更完成,國新證券又該如何擺脱舊身份的陰霾,迎來發展新機遇?龔濤認為,國新證券要重新振作的首要任務是解決公司內部治理問題,因原華融證券管理層涉及“賴小民案”的人員眾多,要消除影響且不波及公司正常運營的難度較大。其次則是新任控股股東在接手後的戰略規劃和佈局問題,只有方向走對了,公司才能蒸蒸日上。
王劍輝也建議道,在當前管理層缺位的情況下,公司現有的管理層可以尋找一個過渡期的替代方案,如建議董事會短期兼任總經理或代行總經理職權,從而使各方面的決策能夠有效進行。同時,在高風險業務領域如投行領域,出現違規的風險可能比較大,在這些領域,可以着重監管並進行自律管理。同時也可以考慮在過渡期內適當收縮戰線。長遠來看,國新證券的經營發展或應走差異化經營之路,沿着這一理念,在競爭力相對較強的領域集中有限資源實現突破,並依據相對優勢逐步找到差異化生存空間,再拓展至其他相關領域。
國新證券也在其官網指出,展望未來,公司將積極融入國家戰略部署和國有資本運營全局,聚焦金融工作“三大任務”,秉承國新“國之脈、傳承責任之脈,新致遠、堅持創新發展”與證券行業“合規、誠信、專業、穩健”的核心價值觀,以為國資央企提供差異化、一站式金融服務為宗旨,積極探索特色化、專業化、精品化發展之路。
北京商報記者 李海媛 郝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