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同仁毛利率高銷售費率高 商標存訴訟風險5年分紅6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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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編者按:8月31日,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津同仁”)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謝曉濤、餘力。津同仁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本次股票的發行總量不超過3667.00萬股(含3667.00萬股),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公司擬募集資金7.22億元,分別用於重點品種中成藥生產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營銷網絡擴建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此前,公司於2015年12月11日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股票簡稱“津同仁堂”,股票代碼“834915.OC”,並於2017年終止掛牌。2018年,津同仁申請上交所主板IPO,2020年撤回上市申請。2021年6月,津同仁轉戰創業板IPO。
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津同仁的營業收入分別為66,579.76萬元、74,449.60萬元、81,845.07萬元、101,176.99萬元;淨利潤分別為17,736.69萬元、18,536.86萬元、19,723.49萬元、23,413.36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4,303.77萬元、15,103.34萬元、16,115.72萬元、19,090.45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13,562.56萬元、13,957.76萬元、15,722.61萬元、18,640.41萬元。
2018年至2021年,津同仁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62,252.17萬元、77,237.12萬元、86,229.43萬元、95,263.55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5,691.09萬元、20,250.60萬元、16,496.86萬元、17,007.05萬元。
2018年至2021年,公司收現比分別為0.94、1.04、1.05、0.94,淨現比分別為0.32、1.09、0.84、0.73。
經公司初步測算,2022年1-6月,津同仁的營業收入為54,802.21萬元,同比增長11.89%;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1,501.06萬元,同比增長14.38%;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11,156.48萬元,同比增長13.01%。
2018年至今,津同仁現金分紅7次,金額合計6.13億元。
津同仁收入主要來源於腎炎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和脈管復康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述產品的合計銷售收入分別為63,105.10萬元、71,084.10萬元和89,031.01萬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4.76%、86.85%和88.00%。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81.22%、82.15%、82.98%,同行業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77.88%、74.92%、74.59%。2020年和2021年,津同仁主營業務毛利率在同行業公司中奪冠。
報告期內,津同仁的研發費用分別為2,097.33萬元、2,600.11萬元、3,413.60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82%、3.18%、3.37%,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4.46%、4.06%、4.02%。2019年和2020年,津同仁的研發費用率在同行業公司中墊底。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銷售費用分別為35,406.87萬元、40,126.90萬元、51,461.35萬元,其中市場推廣費分別為30,309.98萬元、36,422.11萬元、48,492.94萬元,佔比分別為85.60%、90.77%、94.23%。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的銷售費用率分別為47.56%、49.03%、50.86%,同行業可比公司銷售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49.84%、48.05%、47.47%。
報告期各期末,津同仁應收賬款餘額分別為3,743.18萬元、3,279.50萬元、3,170.63萬元,應收賬款賬面價值分別為3,703.61萬元、3,236.15萬元、3,120.69萬元,佔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4.97%、3.95%、3.08%。
2019年、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金額分別為7,280.54萬元、8,575.65萬元、13,178.13萬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14.87%、23.26%、32.61%。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均為銀行承兑匯票。
報告期各期末,津同仁存貨賬面餘額分別為8,180.58萬元、9,758.08萬元、10,420.18萬元,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8,088.74萬元、9,727.24萬元、10,403.65萬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16.52%、26.39%、25.74%。
報告期內,津同仁來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別為44,048.18萬元、49,812.20萬元和59,444.64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9.17%、60.86%和58.75%,存在客户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前五大原材料供應商採購總額分別為3,495.73萬元、4,979.03萬元和5,087.12萬元,佔當期原材料採購總額比例分別為48.92%、50.04%和46.07%,存在原材料供應商集中度較高的風險。
報告期內,津同仁存在向關聯方銷售藥品、採購原材料、採購商品及服務的情形。公司向關聯方銷售藥品各期的收入分別為11,630.43萬元、13,627.58萬元和17,744.91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5.62%、16.65%和17.54%。公司向關聯方採購原材料各期的金額分別為152.75萬元、901.47萬元和933.84萬元,佔當期原材料總採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2.14%、9.06%和8.46%。除前述原材料採購外,津同仁向關聯方採購餐飲服務等事項各期的金額分別為141.74萬元、449.33萬元和422.20萬元。
津同仁曾因產品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被罰。2020年7月14日,公司因生產的元胡止痛片(批號:JP24001)檢測出金胺O,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被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津藥監(二辦)罰[202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元胡止痛片(批號:JP24001)5,179盒;沒收違法所得86,592.24元;處貨值金額2倍罰款223,514元。罰沒款合計310,106.24元。
此外,津同仁涉商標糾紛。2021年8月6日,原告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公司作為被告之一,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訴訟案由為“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對公司訴訟請求為“1、停止侵害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2、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號、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與‘同仁堂’構成近似的字樣;3、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4、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5,000萬元;5、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中成藥企業擬創業板IPO 募資7.22億
津同仁主要從事中成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覆蓋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糖漿劑、口服液、口服溶液劑、橡膠膏劑、散劑等8種劑型,涉及治療領域包括泌尿系統中的腎臟病、心腦血管疾病及周圍血管疾病等。
公司控股股東為張彥森,實際控制人為張彥森和高桂琴,兩人系夫妻關係。張彥森直接持有公司41%的股權,高桂琴和張彥森通過潤福森間接持有公司18%的股權,合計持有公司59%的股權。張彥森和高桂琴以其合計持有公司59%的股份,對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的形成,董事及高管的任免以及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發展戰略具有實質性的影響,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津同仁擬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本次股票的發行總量不超過3667.00萬股(含3667.00萬股),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保薦機構為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謝曉濤、餘力。
公司擬募集資金7.22億元,其中4.22億元用於重點品種中成藥生產建設項目,1.41億元研發中心建設項目,6450.00萬元用於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5506.60萬元用於營銷網絡擴建項目,4000.00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業績逐年增長
5年分紅6.13億元
2018年至今,津同仁現金分紅次,7 金額合計6.13億元。
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開2017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關於公司2017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1,98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18年4月24日實施完畢。
2018年9月12日,公司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決定進行2018年度中期利潤分配,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6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5,06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18年9月21日實施完畢。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召開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8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6.3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6,93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19年5月14日實施完畢。
2020年5月6日,公司召開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19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3.0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14,30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20年5月15日實施完畢。
2020年9月9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四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1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10,01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20年9月17日實施完畢。
2021年4月8日,公司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0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9.1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10,01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21年4月19日實施完畢。
根據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覆意見,報告期後,公司股利分配情況如下: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2021年年度利潤分配的議案》,以公司總股本11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1.80元(含税),共分配利潤12,980.00萬元。上述利潤分配方案於2022年4月28日實施完畢。
三款產品貢獻88%收入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收入和毛利主要來源於腎炎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和脈管復康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上述產品的合計銷售收入分別為63,105.10萬元、71,084.10萬元和89,031.01萬元,佔各期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4.76%、86.85%和88.00%,合計毛利分別為54,035.01萬元、61,501.76萬元和76,919.72萬元,佔各期毛利總額的比重分別為89.46%、91.56%和91.64%。
2020年和2021年主營業務毛利率奪冠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81.22%、82.15%、82.98%。其中,腎炎康復片毛利率分別為85.93%、86.33%、86.21%,血府逐瘀膠囊毛利率分別為85.13%、86.61%、86.46%,脈管復康片毛利率分別為86.37%、86.82%、86.77%,其他產品毛利率分別為56.31%、53.01%、57.73%。
2019年至2021年,同行業可比公司主營業務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77.88%、74.92%、74.59%。2020年和2021年,津同仁主營業務毛利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奪冠。
研發費用增長
報告期內,津同仁的研發費用分別為2,097.33萬元、2,600.11萬元、3,413.60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結構相對穩定,主要由裝備調試與試驗費用、職工薪酬和直接投入構成,直接投入主要包括研發項目的原材料等。公司根據制定的戰略規劃及研發計劃開展研發活動,隨着公司營業規模不斷擴大,研發費用逐年上升。
2019年至2021年,津同仁的研發費用率分別為2.82%、3.18%、3.37%,同行業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平均值分別為4.46%、4.06%、4.02%。2019年和2020年,津同仁的研發費用率在同行業可比公司中墊底。
銷售費用逐年增長
報告期內,津同仁銷售費用分別為35,406.87萬元、40,126.90萬元、51,461.35萬元。公司銷售費用結構較為穩定,主要由市場推廣費、職工薪酬和差旅費構成。
其中,報告期內,津同仁的市場推廣費分別為30,309.98萬元、36,422.11萬元、48,492.94萬元,佔比分別為85.60%、90.77%、94.23%。
津同仁稱,報告期內,市場推廣費增幅較大,主要系隨着公司營業規模不斷擴大,公司加大產品推廣力度所致。藥品用藥需求除受適應症的市場容量影響外,還取決於藥品療效、醫生與患者對該藥品的認知程度等,公司需要向醫生、患者等人羣開展市場推廣活動,及時傳遞產品安全性、有效性的研究成果。公司通過市場推廣活動傳遞公司最新學術研究成果,具體推廣活動包括學術推廣、渠道建設、諮詢及信息收集等。
津同仁表示,報告期內,公司銷售費用率處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可比區間範圍內。公司銷售費用率整體高於漢森製藥、沃華醫藥。公司銷售費用率整體低於步長製藥,具體原因如下:報告期內,步長製藥銷售費用率高於同行業其他可比公司。步長製藥由於其自身因素,銷售費用中的市場、學術推廣費及諮詢費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均高於公司及同行業其他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去年末應收賬款3170.63萬 應收款項融資1.3億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19.59、23.31、31.37,同行業可比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平均值分別為6.83、8.02、7.78。津同仁的應收賬款週轉率遠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9年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將應收票據重分類至應收款項融資,2019年、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金額分別為7,280.54萬元、8,575.65萬元、13,178.13萬元,佔流動資產比例分別為14.87%、23.26%、32.61%。報告期各期末,公司應收款項融資均為銀行承兑匯票。
去年末存貨1億元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1.66、1.64、1.71,同行業可比公司存貨週轉率平均值分別為2.09、2.09、1.78。津同仁存貨週轉率整體低於可比行業平均值。
2021年來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佔比58.75%
去年前五大原材料供應商採購總額佔比46.07%
關聯交易金額較大
報告期內,津同仁存在向關聯方銷售藥品、採購原材料、採購商品及服務的情形。公司向關聯方銷售藥品各期的收入分別為11,630.43萬元、13,627.58萬元和17,744.91萬元,佔當期營業收入比例分別為15.62%、16.65%和17.54%。
津同仁向關聯方採購原材料各期的金額分別為152.75萬元、901.47萬元和933.84萬元,佔當期原材料總採購金額的比例分別為2.14%、9.06%和8.46%。
除前述原材料採購外,津同仁向關聯方採購餐飲服務等事項各期的金額分別為141.74萬元、449.33萬元和422.20萬元。
曾因元胡止痛片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被罰
報告期內,津同仁存在2行宗政處罰事項。
2020年7月14日,公司因生產的元胡止痛片(批號:JP24001)檢測出金胺O,檢驗結果不符合相關規定,被天津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津藥監(二辦)罰[2020]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5修正)第七十四條的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元胡止痛片(批號:JP24001)5,179盒;沒收違法所得86,592.24元;處貨值金額2倍罰款223,514元。罰沒款合計310,106.24元。
2021年12月15日,公司因在大寺鎮賽達二大道西側賽達八支路北側實施的未經許可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其他設施行為,被天津市西青區大寺鎮綜合執法局出具“大寺綜執罰決字【2021】12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處以房屋建設施工合同價款總額5%的罰款,計人民幣371,682.57元。
涉商標糾紛
2021年8月6日,原告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將公司作為被告之一,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出訴訟,訴訟案由為“侵害註冊商標專用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對公司訴訟請求為“1、停止侵害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2、立即停止使用‘同仁堂’字號、變更企業名稱,變更後的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同仁堂’或者與‘同仁堂’構成近似的字樣;3、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4、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費用5,000萬元;5、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2021年8月12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受理了該訴訟,2021年8月20日公司收到《民事案件應訴通知書》((2021)京73民初959號)。
2022年7月27日,該訴訟已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