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味料酒行業前景廣闊 料酒正向細分化發展
近日,北青-北京頭條記者走訪多家超市發現,在調料區裏的料酒出現了不少新面孔,料酒這個此前不太受關注的邊緣小行業,已經匯聚了傳統料酒企業、原本不生產料酒的調味品企業以及黃酒生產企業三路大軍搶佔市場,料酒成為中國調味品的細分品類中增長最快的品類之一。
根據企查查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5月8日,我國在業存續“料酒”生產製造相關企業681家(包含個體工商户),其中2018年新增63家,2019年新增74家,2020年新增46家。中國調味品協會大數據信息中心相關人士介紹,國內調味料酒市場的發展主要受益於品類概念確立、消費升級和調味品複合化趨勢。但也存在產品概念混淆、品牌市場集中度較低等問題。中國調味品協會認為,調味料酒行業發展前景廣闊且競爭日益激烈,料酒正在向細分化發展。
國標行標發佈實施推動料酒快速發展
據瞭解,調味料酒是以黃酒、白酒或食用酒精為酒基,添加香辛料、食鹽等輔料調配而成的,一般具有10%-15%的酒精濃度,更加適合烹飪,可以去腥羶除異味、和味增香、提質增鮮和製作特殊風味菜餚。
在國標和行標發佈實施之前,調味料酒一直以來是沒有明確的定義和分類地位的,只是一個籠統的稱呼。最初,人們採用黃酒、白酒甚至是啤酒等各種酒類來烹飪菜餚,達到去腥提味的目的,這些用於烹飪的酒,歸屬於酒,俗稱為“料酒”。
隨着2007年,行業標準《調味料酒》(SB/T10416-2007)發佈實施,對調味料酒首次進行了明確的定義。同年,國家標準《調味品分類》(GB/T 20903-2007)發佈實施,也明確將調味料酒歸為調味品。至此,調味料酒才有了明確的定義和隸屬於調味品的分類地位。2008年,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味料酒徵收消費税問題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調味料酒屬於調味品,對調味料酒不再徵收(酒類)消費税。由此調味料酒在市場上快速發展起來,當前已經成為繼醬油、食醋之後的又一大迅速增長的行業。
根據中國調味品協會著名品牌企業百強數據顯示,2019年百強企業調味料酒銷售收入17億元,產量33萬噸。2019年百強企業中生產調味料酒的企業有18家,2017-2019年百強企業中生產調味料酒的企業數逐年增長。
料酒存在概念混淆等問題
隨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食品工業的迅速發展,調味品的生產和市場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和興旺,傳統料酒產品,尤其是包裝粗糙的袋裝料酒,已經無法滿足日益壯大的中產階級消費羣,及追求高品質烹飪生活的年輕消費羣,他們對產品工藝、年份、包裝、品牌等要求,逐步走高,為料酒市場的增長,及品牌化營銷起到推動作用。北青-北京頭條記者注意到,某知名調料品牌已推出古道料酒、烹飪黃酒、花雕料酒三個產品。
業內人士指出,國內調味料酒市場的發展主要受益於品類概念確立、消費升級和調味品複合化趨勢。首先,以調味料酒納入調味品國家標準為標誌,調味料酒作為調味品的品類正式確立。一方面使調味料酒在税收上可以按照調味品的標準來徵收,為生產企業提供了利潤髮展空間,一方面也使調味料酒明確了調味品的功能屬性,應用場景更加明晰,產品功能更加明確。
此外,調味料酒屬於多種原輔料調配的複合調味料,因此產品可以根據消費需求進行調整,更好地滿足不同人羣的消費需求,適應快節奏的現代生活。而行業企業積極順應消費需求,不斷研發和創新產品,更是推動了行業發展。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來,隨着調味料酒產業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的加劇,部分生產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的需要,漠視調味料酒複合調味料的本質,混淆調味料酒和酒的區別,也給普通消費者造成了概念認知上的混亂。
料酒市場口味細分受消費者歡迎
據中國調味品協會大數據信息中心調研顯示,廣闊的市場前景吸引了眾多調味品、黃酒龍頭紛紛進入。從地域分佈來看,山東省(68家)、江蘇省(52家)、河南省(50家)位居前三。
目前市場上調味料酒的主要品牌有北京二商王致和、湖州老恆和、江蘇恆順、北京老才臣、上海鼎豐、北京六必居、浙江五味和(湖羊)、統萬珍級、寧波佐餐王、上海寶鼎、遼寧鄭友和、哈爾濱正陽河、湖北土老憨、青島燈塔、瀋陽含飴、貴陽味蓴園、天津利民、北康釀造、佛山海天、千禾味業、廣東美味鮮(廚邦)、山東魯花、同康、八道釀等。國內約有1000 多家料酒企業,但以中小型的區域性企業為主,行業集中度較低,總體上調味料酒市場處在各調味品龍頭企業快速搶佔市場份額階段。
中國調味品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調味料酒本質上屬於複合調味料,生產企業可以根據市場的變化和消費需求不斷開發出包括葱姜料酒和紅燒料酒等在內的多樣化產品。業內人士認為,調味料酒產品應用場景多,無論是清蒸還是紅燒都可以使用。同時調味料酒的消費受地域性限制的影響較小,便於全國化推廣。大量有實力企業的進入,通過資金、渠道、宣傳和管理等構建的品牌壁壘,將進一步加快市場的集中趨勢。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佳
編輯/彭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