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力交易綜述
電力交易是指針對電力商品和服務進行的買賣活動,包括電能交易、輔助服務交易、輸電權交易等。其中電能交易指不包括輔助服務的有功容量或有功電量交易。電力交易類型有多種劃分方法,劃分辦法包括交易週期的不同,交易目的及標的的不同,交易標的性質的不同等等,目前中幾種常見的電力交易類型如下:
電力交易常見交易類型及介紹
資料來源:MBA智庫,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電力市場經過多年發展,國務院、發改委多次發文進行改革。經過不斷的發展,我國目前形成了以中長期交易和現貨交易為主,並輔以開展調頻、調峯、備用等輔助服務交易和發電權交易、可再生能源電力綠色證書交易等其他相關交易的電力市場交易系統。
電力交易市場構成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二、電力交易行業產業鏈
2021年10月26日,國家發改委發佈《關於組織開展電網企業代理購電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809號文),指出‚建立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機制,保障機制平穩運行,是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提出的明確要求,對有序平穩實現工商業用户全部進入電力市場、促進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從產業鏈來看,上游為發電側,電力交易主題為煤電發電廠,下游售電側主體為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
電力交易行業產業鏈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相關報告:華經產業研究院發佈的《2022-2027年中國電力供應行業市場調查研究及發展戰略研究報告》
三、電力交易行業發展現狀
1、用電市場現狀
從用電端情況來看,我國用電市場規模持續增長。據中電聯數據,20222年1-2月我國全社會用電量為1346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5.80%。
2017-2022年中國全社會用電量及增速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其中,第一產業用電量16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2.8%,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1.2%;第二產業用電量841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3.4%,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62.5%;第三產業用電量248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7.2%,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18.5%;城鄉居民生活用電量2403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3.1%,佔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為17.8%。
2022年1-2月中國全社會用電市場結構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2、電力交易市場整體現狀
從電力交易市場來看,2022年我國電力交易市場飛速發展。據中電聯數據,2021年我國電力市場交易電量累計為37787億千瓦時,同比增長19.34%。2022年1月電力市場交易電量累計為4970.8億千瓦時,同比增長97.80%,實現飛速增長。
2017-2022年中國各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完成市場交易電量及增速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從電力市場交易電量佔社會用電比例來看,交易電量佔比持續增長。從2017年的25.88%增長至2021年的45.46%。
2017-2021年中國電力市場交易電量佔全社會用電量比例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3、電力交易市場結構情況
從細分市場結構來看,2022年1月份,省內交易電量(僅中長期)合計為4152億千瓦時,其中電力直接交易3331.2億千瓦時、綠色電力交易2.6億千瓦時、電網代理購電768.5億千瓦時、發電權交易44.8億千瓦時、其他交易4.8億千瓦時。省間交易電量(中長期和現貨)合計為819億千瓦時,其中省間電力直接交易38.2億千瓦時、省間外送交易780.8億千瓦時。
2022年1月中國電力交易細分市場結構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從細分區域市場來看,2022年1月份,國家電網區域各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完成市場交易電量4142.8億千瓦時,其中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織完成省間交易電量合計為771.3億千瓦時;南方電網區域各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完成市場交易電量647.7億千瓦時,其中廣州電力交易中心組織完成省間交易電量合計為43億千瓦時;內蒙古電力交易中心累計組織完成市場交易電量180.4億千瓦時。
2022年1月中國電力交易細分區域市場結構情況
資料來源:中電聯,華經產業研究院整理
四、電力交易機構分佈情況
目前,中國電力交易機構包括地區電力交易中心和區域電力交易中心兩類,我國已建成32個地區電力交易中心和2個區域電力交易中心(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和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電力交易中心主要為電網公司與當地主要發電企業、用電單位聯合成立,目前電力交易中心均由電網公司控股。
中國地區及區域電力交易中心列表
資料來源:《電力行業政策及發展趨勢》,華經產業研究院
五、電力交易行業未來發展趨勢
綜合來看,伴隨2021年11月《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則(試行)》等行業重大政策發佈,進一步促進了我國電力交易市場發展,市場化交易電量逐漸提高。未來,隨着我國售電側市場化程度的不斷提高,中國市場化交易電量將保持上升趨勢,市場參與主體也將進一步增多。同時鼓勵新進入市場電力用户通過直接參與市場形成用電價格,對暫未直接參與市場交易的用户,由電網企業通過市場化方式代理購電。‛理順電價機制,推動電力直接交易及售電側放開。隨着“1439號文”和“809號文”的發佈,在發電側有序放開了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和用户側推動工商業用户都進入市場。市場供給、需求兩端均有擴容,以此加速了電力市場化的進程,扣除大約25 %的農業與居民用電,預計2022年市場化+電網代理交易電量佔比達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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