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7月18日,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證券交易所問詢函回覆稱,原董事張金順、董事會秘書楊昕宇辭職公告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應披露未披露事項。
南玻集團時任董事會設有9名董事,原董事張金順辭職不會導致公司董事會低於法定最低人數,且張金順已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據此,南玻集團認為,自原董事張金順的辭職報告送達董事會之日(即2022年6月28日),張金順的董事辭職程序已經完成,其不再是公司董事,公司應當依據本公司《章程》第一百條之規定,在2日內披露原董事張金順辭職的情況。
在原董事張金順辭職行為依法生效之後,張金順再提交撤回辭職文件,不改變辭職生效的法律後果,也不構成公司不履行公告義務的合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