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虧1億,被股民告上法庭!造假不停的康美藥業又要創造歷史?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卞英豪
A股股民曾戲説過一個段子。世界有三大未解之謎:1+1為什麼等於2、挖掘機哪家強以及康美藥業哪句話是真的?
4月16日晚間,ST康美髮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顯示,公司2020年淨虧損相較此前預告,再增100億元。與此同時,當天,針對康美藥業的特別代表人訴訟已被受理,這是我國首單證券糾紛特別代表人訴訟。
康美藥業到底造假了多少數據?企業管理者又該為違法行為付出怎樣的代價?屢屢擊破市場底線,不斷創造各類紀錄的康美藥業,能否開創投資者維權的先河呢?
工作1天虧1億,監管反問:你作假了嗎?
4月16日晚間,ST康美髮布業績預告更正公告。公告稱,預計2020年全年虧損244.8億元-299.2億元。而就在今年1月,康美藥業方面預計公司去年虧損148.5億-178.2億元。
實際數據與預告存在偏差,這本是常見的市場情況。但是,100億元的虧損差額恐怕是前所未見的。更何況,這家公司的名字是大名鼎鼎的康美藥業。
康美藥業的一張公告,很快引起了監管的注意。當天,上交所火速下發問詢函,要求企業説明相關財務行為的合理性。同時,監管方面也問出了股民的普遍疑問,“公司是否存在前期業績虛假或調節利潤的情形?”
根據ST康美的更正公告,如果按照預計的最低虧損額244.8億來計算,在去年大約250個工作日中,這家企業每工作1天就要虧損約1億元。其接近300億的虧損總額,僅次於重組的海航控股,位列2020年A股虧損企業第二位。
100億元的差額,近300億的虧損規模,無論哪個數值都絕非小數目。但ST康美給出的解釋卻也“雲淡風輕”。根據公告,康美藥業將業績預告更正的主要原因歸納為“新冠疫情”和“內部缺陷”。
“慣性造假”康美藥業:300億收入憑空“蒸發”
事實上,監管並非是“驚弓之鳥”,而是康美藥業的造假過程有點過於驚人。
2018年前,當時的“白馬股”康美藥業備受追捧。然而好景不長,該公司就因“存貸雙高”、“大股東質押”等問題,被包括央視在內的媒體紛紛質疑。此前數據顯示,該公司在2018年上半年的各項負債高達347億元,股東質押率高達99%,但同時,該公司的貨幣資金竟高達399億元。
有錢卻不還債,這到底是怎麼回事?2019年4月,康美藥業公佈了一則“更正公告”。該公司稱,由於“公司核算賬户資金時存在錯誤”,造成2017年公司貨幣資金多計299億元。
根據這份公告,該公司對其年報中包括貨幣資金、存貨、營收等14項會計錯誤進行了更正。簡言之,所涉及到的該公司的各項財務數據,幾乎沒有一個是正確的。而從此後的監管調查結論來看,這些數據幾乎都是虛假的。
2020年5月,證監會公佈調查結果顯示,2016-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通過虛假銀行單據、偽造業務憑證、關聯方交易等方式,涉嫌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91.28億元,累計虛增貨幣資金高達886億元。
對此,證監會表示,康美藥業的行為是“有預謀有組織長期系統實施財務造假行為,影響極為惡劣,後果極為嚴重。”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ST康美股東户數為15.91萬户。截至今年4月16日收盤,ST康美報收於2.06元,市值僅剩102億元。距離其2018年5月所創下的1390億元的最高市值已跌去92%。同時,ST康美也即將面臨退市的風險。
股民集體訴訟第一案,康美藥業會賠多少?
當然,如此規模的造假行為,康美藥業所要面臨的懲罰顯然不止是“披星戴帽”那麼簡單。
去年5月,證監會依法對康美藥業違法違規案作出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決定,對21名責任人員累計處以將近600萬的罰款,並對6名主要責任人採取10年至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同時,該公司負責人馬興田等已被移交司法機關。
但這僅僅只是該公司所要付出的代價的冰山一角。今年1月,康美藥業公告稱,針對可能面臨的投資者民事訴訟索賠,公司期末補充計提或有訴訟費用高達5億元。
更多的索賠已經紛至沓來。4月16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公告稱,康美藥業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由普通代表人訴訟轉為特別代表人訴訟,這也標誌着中國證券民事賠償集體訴訟第一案正式誕生。
何為特別代表人訴訟?根據2020年3月1日起實施的新《證券法》以及最高法的相關司法解釋,人民法院發佈普通代表人訴訟權利登記公告後,投資者保護機構在公告期間受50名以上投資者的特別授權,可以依法特別作為代表人參加證券民事賠償訴訟。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獲悉,截至4月8日,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簡稱“投服中心”)共接受了56名權利人的特別授權,對康美藥業提起訴訟。法院認定,此案已符合特別代表人訴訟的情況。
投服中心方面向媒體表示,集體訴訟的形式不僅將大幅提高維權效率、節約司法資源,同時通過使用完整的訴訟程序批量解決問題的形式,真正實現“讓數據多跑路、讓投資者少跑腿”,為投資者維權提供便利。
那麼,這些中小投資者將向康美藥業索賠多少錢?
相關公告顯示,自2017年4月20日(含)起至2018年10月15日(含)期間以公開競價方式買入、並於2018年10月15日閉市後仍持有康美藥業股票,且與本案具有相同訴訟請求的投資者,皆可於2021年4月25日之前登記加入該案訴訟。
數據顯示,在訴訟所規定的這一時間段內,康美藥業股東户數超過20萬户,平均持股1.6萬股左右。根據2017年4月20日,康美藥業19.40元的收盤價計,截至今日,相關投資者的損失約在27萬元左右。
目前,法院暫未透露集體訴訟的賠償規模。去年12月31日,廣州法院曾受理了11名原告共同起訴康美藥業以及其高管等22名被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一案,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損失共計約41萬元。隨着更多投資者加入訴訟,其索賠的規模也將進一步擴大。
各方同時指出,雖然集體訴訟大大簡化了流程,但這並不意味着符合要求的投資者都能順利獲賠。相關損失的核定仍將考慮相關風險因素等多方考慮。另一方面,實際獲償金額仍將根據上市公司的支付能力而定。已處於託管狀態的康美藥業到底能賠多少錢仍然是個未知數。
不過,毫無疑問的是,康美藥業將面臨的是A股史上最大規模的的索賠。其索賠人數、索賠金額或將創下A股的紀錄。此次,康美藥業的集體訴訟也將開創投資者維權的先河,也將極大程度震懾證券市場的違法行為,並進一步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 卞英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