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央行、發改委:廢止《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

由 公西成化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獲悉,12月28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公告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完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優化境內金融機構在境外發行債券制度,現決定廢止《境內金融機構赴香港特別行政區發行人民幣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2007〕第12號公佈),境內金融機構赴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統一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相關部門在現行管理框架及各自職責範圍內分工負責。

本文編選自“中國人民銀行”,智通財經編輯:汪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