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擬使用2.38億元自有資金回購債券
新京報訊(記者 饒舒瑋)8月13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陽光城”)發佈關於16陽城02、18陽城01債券購回基本方案的公告稱,擬使用自有資金2.38億元購回上述兩種債券。
對於本次債券購回的目的,陽光城方面表示,是為促進公司長期穩定發展,並結合當前市場情況、投資者需求、公司實際經營及財務狀況,對債券進行購回。根據公告,本次債券購回資金到賬日為2021年9月16日。
公告顯示,截至2021年3月31日,陽光城總資產為3602.68億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312.12億元,流動資產為3071.31億元。若回購資金總額約2.38億元全部使用完畢,購回資金約佔公司資產的約0.07%,約佔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的約0.76%。
陽光城方面稱,本次購回資金不會對公司的日常經營、財務狀況、研發能力、債務履行能力及未來發展產生重大影響。
新京報記者 饒舒瑋
編輯 武新 校對 盧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