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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轉板上市配套規則發佈!新三板期貨公司轉板上市之路還有多遠?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財經

  7月27日,首批符合在精選層掛牌滿一年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公司的轉板上市即將進入落地實施階段,首批32家精選層公司將具備轉板上市的基礎條件。

  此前,在7月23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並實施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的配套規則,以保障轉板上市制度落地實施,明確轉板上市相關申請文件編制、報送及信息披露要求。

  其中,上交所發佈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3號――轉板上市申請文件》《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4號――轉板上市報告書內容與格式》《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規則適用指引第5號――轉板上市保薦書》等配套轉板上市指引。

  上交所表示,轉板上市信息披露規則在借鑑科創板首發招股説明書相關內容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轉板公司的特點,對申報文件和信息披露內容作了適當精簡和優化。3項指引的制定主要體現了以下原則:一是以科創板招股説明書為基礎,並體現轉板上市特徵;二是堅持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突出信息披露的重大性與針對性;三是充分利用新三板審核和持續監管成果,作出差異化安排。

  深交所發佈包括《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3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報告書內容與格式》《創業板發行上市審核業務指引第4號――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申請文件》《創業板上市保薦書內容與格式指引(2021年修訂)》和《創業板發行上市申請文件受理指引(2021年修訂)》的轉板上市配套業務規則。

  深交所表示,上述配套規則的發佈對轉板上市報告書的信息披露原則及主要內容與格式、轉板上市申請文件的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為轉板上市進入落地實施階段進一步明晰實操路徑、做好制度銜接。本次相關規則制定或修訂遵循了以下原則:一是以首發規則為基礎,確保信息披露原則的一致性;二是以投資者需求為導向,突出信息披露重大性、有效性原則;三是充分利用精選層審核和持續監管成果,發揮監管合力。下一步,深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領導下,平穩推進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受理和審核工作,充分發揮資本市場樞紐功能,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之間的有機聯繫,更好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能力。

  有市場人士表示,首批精選層企業成功轉板上市,將吸引更多投資者來關注新三板,吸引更多場外資金進入新三板,吸引更多企業掛牌新三板,促進新三板內部的良性成長生態。隨着後續改革政策的持續推進,特別是轉板上市案例的成功示範,新三板將更具吸引力和投資魅力。

  事實上,在轉板上市規則落地之前,新三板已為科創板、創業板等板塊持續輸送企業。隨着新三板精選層轉板上市途徑打通,科創板和創業板將迎來新鮮血液。

  而從期貨行業的情況來看,截止到目前,期貨公司中在新三板掛牌公司有海通期貨、創元期貨、混沌天成期貨、長江期貨、邁科期貨、天風期貨、華龍期貨、大越期貨、海航期貨、金元期貨、廣州期貨、先融期貨、渤海期貨、福能期貨。其中,海通期貨、長江期貨、創元期貨和華龍期貨為新三板創新層公司。

  2020年,還有三家期貨公司選擇在新三板停止掛牌,分別是上海中期期貨、永安期貨和廣州期貨,其中上海中期期貨和永安期貨摘牌的原因都是擬在主板上市。

(文章來源:期貨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