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黎明首發過會,是否對主要業務發展商構成重大依賴被問詢
樂居財經 王敏 6月2日,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44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黎明”)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要求發行人代表結合業務發展商協助銷售與自主銷售、經銷商銷售模式差異、可比同行業公司銷售模式及客户供應商資質要求等,説明發行人採用業務發展商模式的合理性,是否合法合規並符合行業慣例,是否對主要業務發展商構成重大依賴,相關風險提示是否充分。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020年-2022年,新黎明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6.37億元、7.19億元、8.35億元,實現淨利潤分別為8048.13萬元、9370.05萬元、1.16億元。其中,通過業務發展商協助銷售的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分別為83.29%、83.88%、87.22%。
新黎明是一家為石油石化、電力電網、食品醫藥、綜合管廊等行業領域,提供高等級防爆電氣產品和解決方案的整體服務商。專業從事防爆電器、防爆燈具、防爆管件、智能防爆設備、三防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一級供應商,中化集團、中國化工、恆力集團、盛虹集團等大型央企、民企優質供應商。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