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據中國證監會網站信息,申請人賈躍亭不服被申請人《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7號)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本會受理後,依法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維持《行政處罰決定書》(〔2021〕16號)、《市場禁入決定書》(〔2021〕7號)對申請人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和市場禁入決定。

證監會:維持對賈躍亭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決定

據瞭解,此前證監會根據賈躍亭和樂視網的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決定:

一是對樂視網2007年至2016年連續十年財務造假,致使2010年報送和披露的IPO申報材料、2010年至2016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的行為,未依法披露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的行為以及對賈某芳履行承諾的披露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的規定,對樂視網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賈躍亭作為樂視網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上述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對其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合計對其罰款90萬元。

二是對2016年樂視網非公開發行欺詐發行行為,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條的規定,對樂視網處以募集資金百分之五即2.4億元罰款;對賈躍亭處以30萬元罰款。賈躍亭作為樂視網實際控制人,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為,對其處以2.4億元罰款,合計罰款240,300,000元。

賈躍亭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依據《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和《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以下簡稱《禁入規定》)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條、第五條第三項和第七項的規定,對賈躍亭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來源 | 北京青年報、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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