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推動高質量發展
日前,中辦、國辦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這是繼去年推出《關於構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的意見》《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後,黨中央、國務院持續推進市場化改革的又一重要部署,將對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市場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運轉基礎。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長足進展,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日益增強,市場發展環境持續改善。與此同時,一些束縛市場主體活力釋放的體制機制障礙依然存在。
針對這些問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對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次中辦、國辦印發《行動方案》,是中央從發展改革全局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也是我國“十四五”時期深化推進關鍵領域改革、指導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綱領性文件。
《行動方案》從制約市場體系發展最突出、羣眾反映最迫切、社會各界最關注、市場監管最薄弱的環節和領域入手,首次提出“通過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圍繞基礎制度、要素市場、環境質量、市場開放、市場監管等五個方面提出51條具體舉措,以推動行動能落地、見成效。
高標準制度是市場體系有效運行的基礎。《行動方案》提出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加強平台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等行動。
深化要素市場化配置體制機制改革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點和難點。針對要素市場發育不足、市場決定要素配置範圍有限、要素流動存在體制機制障礙等短板,《行動方案》提出要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等行動,形成生產要素從低質低效領域向優質高效領域流動的機制,提高要素質量和配置效率。
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任務。《行動方案》提出要完善質量管理政策措施,全面提升產品和服務質量,使產品和服務質量安全可靠,消費者可以自由選擇、放心消費。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大幅降低消費者權益受侵害後的維權難度和維權成本,推動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引導平台企業健康發展,使各類市場主體獲得感更強。
推進高水平開放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內在要求。高標準的市場開放不僅體現在國內外開放領域的持續擴大,更體現在開放深度的持續拓展上。《行動方案》提出要堅持深化市場化改革,擴大服務業市場準入,完善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深化競爭規則領域開放合作,實現市場交易規則、交易方式、標準體系的國內外融通,推動制度型開放。
提升監管水平是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重要前提。《行動方案》提出要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必須將該放的權放足放到位,該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完善市場監管機制,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健全社會監督機制,加強對監管機構的監管,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提高市場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需要強調的是,《行動方案》重在行動,務必抓好落實。一方面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穩中求進、久久為功,紮實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另一方面要注意充分調動市場各方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給出試錯空間,鼓勵大膽創新,不斷推動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金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