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創展終止收購恆大物業50.1%股權 原因各執一詞
焦點財經訊 盼盼 10月20日,合生創展(00754.HK)發佈公告稱,因中國恆大要求直接打款,終止收購恆大物業50.1%股份。
合生創展稱,於10月1日,買方(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合生活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賣方(中國恆大全資公司)及賣方擔保人(中國恆大)訂立協議。
據此,買方同意購買目標公司(恆大物業)於該協議日期的已發行股本約50.10%股份,代價為200.4億港元,相當於每股銷售股份協議3.7港元。
根據該協議,完成應當於10月12日或之前發生。完成後,恆大物業將成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子公司,而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將綜合列賬至合生創展的財務報表。
但是,合生創展表示,賣方沒有按照該協議的條款於10月12日完成向買方出售銷售股份。於10月13日 ,買方發出通知要求賣方按照該協議履行其責任,同時保留買方的所有法律權利,包括其在該協議項下的權利。在同日,但在發出買方通知後,買方接獲賣方通知,表示賣方予以解除或終止該協議。買方不接受賣方所聲稱予以解除或終止該協議的任何實質內容,並已反駁賣方通知。儘管買方準備根據該協議完成收購銷售股份,礙於賣方通知,難以確定能否按照該協議協定以完成買賣銷售股份。
合生創展稱,公司留意到近日有傳媒就關於該協議的事態最新發展作出猜測 ,本公司重申買方至今仍準備根據該協議完成買賣銷售股份,唯協議他方於訂立該協議後提出修改其中包括代價的付款條款,買方認為不可接受。
根據該協議,買方應將代價先行支付至目標公司的銀行帳户,待結清目標公司與賣方擔保人及其關聯方之間的應收應付款後再行將餘額支付予賣方。買方不接受協議他方要求改為將代價先直接付給賣方,因為在買方未完成對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以結清目標公司與賣方擔保人及其關聯方之間的應收應付款之前,此舉將難以確保目標公司收到賣方擔保人及其關聯方的應付款。
合生創展稱,本公司現正為保障其與該協議相關的合法權益探討各種選擇。本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刊發進一步公告。若根據該協議的條款完成買賣銷售股份,買方將根據收購守則就收購銷售股份提出強制全面要約。
公告顯示,根據協議,若該協議一方違反該協議致使訂約方無法根據該協議落實完成,非違約方有權終止該協議。於終止後,違約方須向非違約方支付違約金10億港元。
值得一提的是,對於收購終止的原因,恆大給出了不同理由。
同日,中國恆大(03333.HK)發佈公告稱,10月1日與合生創展訂立協議,擬向其出售恆大物業50.1%股權。但於10月12日,公司從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以外的其他方所得的信息,公司有理由相信受讓方未能符合對恆大物業股份作出全面要約收購的先決條件,公司於10月13日行使權利解除/終止該協議。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執行人員已向公司表示,對以上事項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