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黑板!監管再劃紅線 消金公司貸款利率需控制在24%以內
財聯社(北京,記者 姜樊)訊,昨晚,有消息稱,監管部門要求消費金融將個人貸款利率全面控制在24%以內。有消費金融公司向財聯社記者表示,上述要求是監管部門的窗口指導,並無正式文件下發。
一位消費金融業內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在此之前,上海等地監管層已提前對消費金融公司進行了窗口指導,要求控制貸款利率。從目前來看,部分消費金融公司個人貸款利率的確高於24%,這意味着未來消費金融公司利率下行將是大勢所趨,利率超標的消費金融公司需調整業務,調降利率。
據財聯社記者瞭解,當前消費金融公司個人貸款的利率普遍在20%到36%之間,不少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利率超過了30%。在此次監管層窗口指導之前,業內普遍將36%作為利率的最高上限。
按照2015年發佈的《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將貸款利率劃分為“兩線三區”。即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年化利率24%-36%區間的債務屬於自然債務,債務人予以清償的法律不予制止,債權人請求強制履行的法律不予保護。去年8月,最高法新版司法解釋落地,將民間借貸利率上限統一劃定為LPR利率4倍。
儘管消費金融公司並不受民間借貸利率限制,但36%的行業最高紅線一直沿用。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監管部門窗口指導之後,行業最高利率或將降至24%,這主要是為了引導貸款利率下行。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央行要求包括消費金融公司在內的從事貸款業務的機構,需向借款人展示實際利率(IRR),即包括了保證險或擔保費等所有費用的綜合利率。有業內人士猜測,此次監管全面控制“個人貸款利率”實則是IRR利率。
“這對一些成本較高的消金公司而言可能影響較大。這些公司原本綜合利率普遍偏高,這意味着消費金融的貸款利率降進一步被壓縮。”一位互聯網金融平台貸款業務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但對一些獲客能力較強、資金成本較低的消金公司影響不大,綜合利率24%以下仍可賺錢。未來貸款平台需進一步開拓新場景、精細化運作以降低獲客和運營成本。
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降低消費金融利率,還應通過監管、市場、社會等多方共同推動。
“對消費金融利率定價,需統籌考慮各項成本、客户違約風險和微利等綜合因素,注重各方平衡。”董希淼表示,單純片面追求高利率或者低利率,均不利於普惠金融業務的持續開展。一般而言,客户終端貸款年化利率應保持在24%以下,並繼續下行。消費金融從業機構應嚴格執行央行要求,全面、準確向客户展示年化利率,主動接受價格監管。
在監管政策支持上,董希淼還認為,可進一步釐清政策標準、要求和規範,在合理範圍內削減消費金融公司開展普惠服務的各類剛性成本。可降低融資成本釐清消費金融公司同業借款的債權資產屬性,取消其在同業借款中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認定,從源頭上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徵信成本,徵信管理部門在成本可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降低金融機構查詢徵信數據費用,間接降低徵信管理成本;同時,降低流量成本,有效規範互聯網平台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流量分發模式和分潤方式,進一步約束高企的流量成本,防範“多頭借貸”風險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