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證券時報
昔日“人造鑽石大王”*ST金剛又有新動向,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郭留希因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此前,郭留希已被終身市場禁入。
18日晚,公司召開董事會緊急會議,與會董事一致同意免去郭留希董事長、不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公司已多次發佈風險提示,稱公司股票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截至2月18日收盤,公司股價報1.49元,當前市值為18億元。根據公司披露,截至2022年2月10日,公司股東人數為30146户。
公司董事長被採取強制措施
*ST金剛(300064)2月20日晚間公告,公司於2022年2月18日收到通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郭留希因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相關事項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截至目前,公司經營情況正常。公司於2022年2月18日夜晚召開董事會緊急會議,與會董事一致同意免去郭留希董事長、不再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選舉董事劉淼擔任董事長、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公司管理層將加強經營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根據*ST金剛披露,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公司《關於免去郭留希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議案》。公告指出,郭留希因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勤勉盡責義務,未能保證公司獨立運作,濫用其對公司的控制地位,通過違規佔用資金、違規接受擔保等方式侵佔公司資金和資產,嚴重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合法權益,嚴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11月12日被深交所予以“十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且現涉嫌違規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已無法正常履職,董事會審議通過免去郭留希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長。同時,董事會審議通過郭留希先生不再代行公司董事會秘書職責。
此前,郭留希已受到終身市場禁入的處罰。2021年8月13日,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指出,郭留希作為豫金剛石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組織、策劃、參與涉案違法行為,控制、決策豫金剛石大額資金流轉,涉案非經營性佔用上市公司的資金流入其控制的賬户,同時其主導關於涉案擔保的董事會決議,知悉並隱瞞涉案擔保事項,在涉案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涉案時間長,涉及金額特別巨大,違法情節特別嚴重。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郭留希採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自宣佈決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間內,除不得繼續在原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機構從事證券業務或者擔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眾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公司或被終止上市
*ST金剛近日披露的2021年度業績預告顯示,公司預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虧損10億元—15億元,上期同期為虧損12.36億元。
對於虧損的原因,公司指出,報告期內,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的相關規定,結合訴訟事項進展及判決情況,計提訴訟損失、預計負債計入營業外支出金額預計約6.5億元,致使營業外支出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此外,預計非經常性損益對公司淨利潤的影響額約為-7億元至-6億元。
近日,*ST金剛已多次提示,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公司公告指出,2020年4月7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對公司立案調查。公司於2021年8月13日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事先告知書》,根據《事先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2019年末虛增淨資產18.56億元,年報顯示公司2019年12月31日的淨資產為17.21億元,2020年虧損12.36億元,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追溯調整後的淨資產可能為負,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三)項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在對《事先告知書》涉嫌違法的事實和財務數據予以核實,公司是否對以前年度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不以此《事先告知書》為依據,最終結果以中國證監會出具正式決定書為準。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取得確定的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憑證,暫未追溯調整以前年度定期報告,公司將持續關注並在收到正式的處罰決定後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此外,公司還提示,2020年度財務報表及財務報表附註被出具了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於2021年4月28日開市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截至目前無法表示意見事項暫未消除。公司目前還存在以下退市風險:
1、公司預計2021年期末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所有者權益為-100,000萬元~-50,000萬元。若經審計的2021年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後2021年度淨資產為負值,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10.3.10條第二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2、如公司2021年度財務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或者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根據《上市規則》第 10.3.10 條第三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3、目前公司尚未聘任2021年度審計機構,公司將盡快選聘2021年度審計機構,推進2021年度審計工作。若公司無法在2022年4月 30日前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年度報告,根據《上市規則》10.3.10 條第四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被終止上市。
4、截至2022年2月18日,公司股票收盤價為1.49元/股,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漲跌幅限制為20%。若公司股票連續二十個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1元,根據《上市規則》10.2.1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股票將終止上市。
根據《上市規則》10.1.5 條的規定,上市公司出現兩項以上終止上市情形的,股票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將實施終止上市。
涉及多項訴訟
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公司2月15日晚間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共涉及89項訴訟/仲裁案件,案件金額合計約為606,126.04萬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訴訟案件81項,案件金額約為575,362.81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為原告涉及的訴訟案件8項,案件金額約為30,763.23萬元。公司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
近年來部分合作銀行、非銀金融機構存在斷貸、抽貸,公司融資渠道受阻,同時因訴訟事項,公司大部分銀行賬户資金、土地、對外投資股權等被凍結、查封,公司資金鍊緊張和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風險。截至2022年1月底,公司在手可動用貨幣資金餘額約800萬元。
此前,公司因向河南華晶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關聯人提供資金或者違反規定程序對外擔保且情形嚴重,公司股票自2020年11月4日開市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近日在深交所互動平台回答投資者提問時表示,針對目前面臨的困難,一方面公司統籌規劃,聚焦主營業務,提升產品品質,加大市場與營銷力度,精益管理控制成本,全力推進公司持續生產穩定經營;另一方面,公司強化風險控制,健全內部控制,同時積極應對訴訟,督促相關方解決資金佔用,推進債務重組和根據法院裁定推進重整工作,爭取儘早化解風險,但關於破產重整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是否同意立案、立案後審理所需時間、審理後裁定的結果均具有重大不確定性。
目前,公司在向政府請示彙報,積極推動與大股東、債權方的溝通協商,努力尋求化解方案。
編輯:葉舒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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