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旗股份IPO上會被否 保薦機構為國融證券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24日訊 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14次審議會議於昨日召開,審議結果顯示,北京電旗通訊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電旗股份”)首發不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或信息披露要求。
電旗股份的保薦機構為國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李民、楊健。
電旗股份是第三方通信技術服務企業,主要向主設備商和通信運營商提供移動通信網絡優化及規劃服務、無線網絡工程服務和物聯網全流程物資管理系統集成服務。其中,通信網絡優化及規劃服務收入佔營業收入大部分比重。
電旗股份2022年3月16日披露招股書顯示,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孔強持有電旗股份34.90%的股份,共計3539.52萬股,系公司的控股股東。持有電旗股份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東有張垚、薛毅然和江蘇高投;孔強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電旗股份原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原擬公開發行數量不超過3400萬股,佔公司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原擬募集資金3.02億元,分別用於運營總部及全業務服務網絡平台建設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上市委會議提出問詢的主要問題
1.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勞務採購費金額較大且佔營業成本的比重高。其中前五大供應商的集中度大幅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且多個勞務供應商主要為發行人提供服務。請發行人説明:(1)勞務採購費佔營業收入比例持續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2)發行人業務地域分佈較廣但勞務供應商集中的合理性;(3)相關供應商主要為發行人服務的合理性和規範性,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4)自有員工薪酬與同等級別勞務人員採購價格差異的原因,以及發行人勞務採購價格的公允性和完整性。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2.報告期內,發行人主要勞務供應商肇東億科及其關聯方(飛科信息、億科信息和翰林信息)均系董靜傑控制的公司,相關主體成立後即與發行人合作,合作一到兩年後即註銷。請發行人:(1)結合供應商選擇標準、選擇方式和流程、定價機制等因素,説明與上述供應商合作的合理性及定價公允性;(2)説明發行人新三板掛牌期間 2018 年度定期報告將3 家供應商作為單獨供應商披露的原因,發行人與肇東億科及其關聯方、董靜傑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係或者其他利益安排。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3.發行人淨利潤已連續兩年下滑。請發行人結合行業發展趨勢、同行業可比公司經營業績變化情況、自身核心競爭力等進一步説明是否存在淨利潤持續下滑的風險。請保薦人發表明確意見。
需進一步落實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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