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尚希委員:提升數字經濟競爭力,完善平台監管

  中國經濟網北京3月5日訊(記者 馬常豔)“近年來,我國數字經濟發展速度有所減緩,此前發展所積累的先發優勢正在受到挑戰。”劉尚希援引中國信通院的數據説,中國數字經濟的增速已從2018年的21%下降至2020年的9.6%,增速放緩趨勢明顯。

  劉尚希對比了中外數字企業的發展情況:相比於美國五大數字科技龍頭(臉書、蘋果、微軟、谷歌、亞馬遜),我國五大龍頭企業(騰訊、阿里巴巴、美團、京東、拼多多)的市值不到它們的13%,淨利潤規模只有它們的10.6%。

  他指出,數字技術、數字經濟是世界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先機,是新一輪國際競爭重點領域。要抓住先機、搶佔未來發展的制高點,必須大力增強我國數字經濟的創新活力與發展動能。

  對此,劉尚希建議,繼續鼓勵頭部數字科技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發揮好頭雁效應。不斷完善對平台企業的監管方式,鼓勵平台企業創新發展,鼓勵頭部企業持續強化基礎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發,助力構建我國自主可控產業生態。鼓勵頭部企業聯合產業上下游企業共建開放的科技創新和應用生態,一方面形成創新合力,同時減少行業“重複建設”,加快數字技術對傳統產業的滲透,發揮數字化對實體經濟的放大、疊加、倍增效應。鼓勵我國數字科技企業走出去,增強全球競爭話語權。

  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優化市場公平競爭和資本市場投融資環境,激發市場創新熱情和能力。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不合時宜的一些政策規定,並在新政策出台前切實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儘快出台VIE(可變利益實體)架構的清晰定義、辦法和細則,幫助全球資金更好地投資我國企業並實現良性退出。

  此外,他還建議,進一步加強政策的統籌協調和政策的可預期性,優化支持數字經濟創新創業的政策環境。進一步釐清監管分工,明確監管標準,在政策出台前加強統籌協調,防止“合成謬誤”。減少審查類方式,明確“負面清單”,增強政策的透明度和引導作用。堅持“發展優先,在發展中規範”的原則,建立積極開放且面向未來的政策框架與行業規範,保持政策相對穩定和可預期性,為我國數字經濟發展提供明確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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