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編者按:3月29日,深圳市華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寶新能”)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徐徵、張桐賑。華寶新能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454.1666萬股(對應股份佔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的25.56%,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且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00%。公司擬募集資金67,620.00萬元,分別用於便攜儲能產品擴產項目、研發中心建設項目、品牌數據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0,548.15萬元、31,896.86萬元、106,995.98萬元、231,514.51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9,264.49萬元、31,673.75萬元、106,862.63萬元、229,905.08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459.93萬元、3,645.16萬元、23,381.19萬元、27,930.7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83.97萬元、4,386.61萬元、23,113.01萬元、26,949.04萬元。
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淨利潤數據與招股書上會稿(2022-03-22)不相符。
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336.46萬元、20,344.8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405.51萬元、23,166.04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884.56萬元、1,083.87萬元、17,143.80萬元、13,480.3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0,638.38萬元、26,756.23萬元、91,424.83萬元、208,742.82萬元。
經計算,公司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1.07、0.84、0.86、0.91,淨現比分別為12.06、0.30、0.73、0.48。
在招股説明書申報稿和上會稿中,除淨利潤數據不相符外,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也不相符。
2019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境外銷售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7.27%、90.09%和92.55%。公司境外銷售收入佔比較高,為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對公司經營業績有較大影響。此外,公司主要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實現全球化銷售,其中銷售模式以線上銷售為主,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營業務線上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67.83%、83.53%、86.85%。
報告期內,華寶新能共發生過4次股利分配,均為現金分紅,分紅金額合計13200萬元。
2021年公司負債增5.39億元。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負債總額分別為6,140.11萬元、15,753.68萬元、35,417.40萬元、89,303.17萬元,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0.48%、75.44%、60.98%、63.60%。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1.61、1.27、1.57、1.47,速動比率分別為1.17、0.67、0.99、0.73。
公司研發費用率低於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研發費用分別為867.83萬元、904.04萬元、2,343.34萬元、6,451.20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22%、2.83%、2.19%、2.79%。報告期內,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5.15%、5.49%、4.99%、5.08%。
2021年公司存貨增4.31億元。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存貨金額分別為2,626.59萬元、9,353.26萬元、20,106.02萬元、63,209.20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7.03%、47.39%、36.65%和50.63%。
華寶新能下屬子公司——電小二曾因質量問題收《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向電小二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市質華市監罰字[2018]00094號),電小二的產品鋒6-5000移動電源經抽查不符合《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31241-2014)(以下簡稱《安全要求》)的1項質量標準,但新修訂的《安全要求》已於2018年2月1日正式實施,上述該項質量標準已不再適用,且電小二在收到檢驗不合格報告後積極聯繫客户召回,符合依法減輕處罰的情形,據此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稽查科(稽查大隊)對電小二處以“沒收鋒6-5000移動電源產品59台,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11,540元,罰款人民幣30,000元”處罰。
2020年10月23日,外部股東成千億增資華寶新能,增資價格為48元/股;成千億為合夥企業,13名自然人合夥人中包括華寶新能實際控制人及3名供應商股東。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顯示,深圳市成千億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成立於2020年10月20日。
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成千億於2020年10月增資華寶新能的原因背景,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輸送的情形,結合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前投資機構入股的PE倍數進一步説明本次增資價格的公允性,説明本次增資是否構成股份支付。
主要從事鋰電池儲能產品生產銷售 IPO擬募資6.76億元
華寶新能主要從事鋰電池儲能類產品及其配套產品的研發、生產及銷售,主要產品為不同容量規格的便攜儲能產品及充電寶,以及可與便攜儲能產品配套使用的太陽能板及相關配件。公司基於國內外消費者文化背景、品牌認知的差異打造了兩大自主品牌,其中“Jackery”品牌面向海外市場,“電小二”品牌面向中國市場。
鉅寶信泰直接持有公司43.02%的股份,為公司控股股東。孫中偉直接持有公司24.53%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間接持有公司33.18%的股份;温美嬋直接持有公司7.87%的股份,通過鉅寶信泰、嘉美盛、嘉美惠、成千億間接持有公司23.23%的股份,孫中偉、温美嬋夫婦合計直接及間接持有公司88.81%的股份;孫中偉擔任公司董事長,温美嬋擔任公司的副董事長、副總經理,對公司重大事項決策能夠產生實質性影響。綜上,孫中偉、温美嬋夫婦為華寶新能的實際控制人。
華寶新能擬於深交所創業板上市,計劃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2454.1666萬股(對應股份佔本次發行完成後公司股份總數的25.56%,不含採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的股票數量),且佔發行後總股本的比例不低於25.00%。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為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徐徵、張桐賑。
公司擬募集資金67,620.00萬元,其中19,843.12萬元用於便攜儲能產品擴產項目、9,931.05萬元用於研發中心建設項目、25,164.34萬元用於品牌數據中心建設項目、12,681.49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2年4次分紅合計1.32億元
報告期內,華寶新能共發生過4次股利分配,均為現金分紅,分紅金額合計13200萬元。
根據公司2019年9月29日的2019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以每股0.4元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合計分配現金股利1,000.00萬元。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2019年10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項實施完畢。
根據公司2019年12月2日的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以每股1元向全體股東分配現金股利,合計分配現金股利2,500.00萬元。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2020年1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項實施完畢。
根據公司2020年7月16日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司向股東孫中偉、温美嬋、深圳市嘉美盛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嘉美惠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鉅寶信泰控股有限公司、陳凱華分配現金股利2,700.00萬元。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2020年8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項實施完畢。
根據公司2020年12月20日的2020年第六次臨時股東大會,公司向股東孫中偉、温美嬋、深圳市嘉美盛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嘉美惠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深圳市鉅寶信泰控股有限公司、陳凱華分配現金股利7,000.00萬元。個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繳,2020年12月,前述股利分配事項實施完畢。
3年收現比、淨現比低於1 招股書數據“打架”
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實現營業收入分別為20,548.15萬元、31,896.86萬元、106,995.98萬元、231,514.51萬元,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19,264.49萬元、31,673.75萬元、106,862.63萬元、229,905.08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459.93萬元、3,645.16萬元、23,381.19萬元、27,930.7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283.97萬元、4,386.61萬元、23,113.01萬元、26,949.04萬元。
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淨利潤數據與招股書上會稿(2022-03-22)不相符。
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3,336.46萬元、20,344.82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為4,405.51萬元、23,166.04萬元。
報告期內,公司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3,884.56萬元、1,083.87萬元、17,143.80萬元、13,480.3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0,638.38萬元、26,756.23萬元、91,424.83萬元、208,742.82萬元。
經計算,公司主營業務收現比分別為1.07、0.84、0.86、0.91,淨現比分別為12.06、0.30、0.73、0.48。
上圖來源:招股説明書上會稿(2022-03-22)
上圖來源:招股説明書申報稿(2021-11-29)
在招股説明書申報稿和上會稿中,除淨利潤數據不相符外,基本每股收益、稀釋每股收益、加權平均淨資產收益率、研發投入佔營業收入的比例也不相符。
據招股書上會稿,公司基於審慎原則,結合《股份支付準則應用案例——以首次公開募股成功為可行權條件》,對公司2019年度及2020年度股權激勵的股份支付確認方式進行了更正,由在授予日一次性確認更正為在等待期內進行分期攤銷,並對以前年度進行追溯調整。
產品九成外銷銷售主要通過第三方電商平台
2019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境外銷售佔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7.27%、90.09%和92.55%。公司境外銷售收入佔比較高,為公司營業收入和利潤的主要來源,對公司經營業績有較大影響。
公司在境外的客户主要來自美國、日本、加拿大、歐洲、澳大利亞等經濟發達的國家和地區。目前公司產品境外銷售主要通過亞馬遜、日本樂天、日本雅虎等電商平台及公司的品牌官網進行。
其中,美國系公司主要收入來源之一,2019年至2021年,公司在美國市場的主營業務收入佔比分別為45.69%、42.62%和48.40%。
此外,公司主要採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模式實現全球化銷售,其中銷售模式以線上銷售為主,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主營業務線上銷售收入佔比分別為67.83%、83.53%、86.85%。
公司主營業務在境外市場通過線上、線下銷售模式的金額及佔比情況如下表所示:
2021年負債增5.39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負債總額分別為6,140.11萬元、15,753.68萬元、35,417.40萬元、89,303.17萬元,資產負債率分別為60.48%、75.44%、60.98%、63.60%。
報告期內,公司流動比率分別為1.61、1.27、1.57、1.47,速動比率分別為1.17、0.67、0.99、0.73。
研發費用率低於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研發費用分別為867.83萬元、904.04萬元、2,343.34萬元、6,451.20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4.22%、2.83%、2.19%、2.79%。
報告期內,可比上市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5.15%、5.49%、4.99%、5.08%。
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顯示,公司2019年、2020年研發費用分別為1,036.34萬元、3,022.06萬元,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25%、2.82%。
上圖來源:招股説明書上會稿(2022-03-22)
上圖來源:招股書申報稿(2021-11-29)
2021年存貨增4.31億元
2018年至2021年,華寶新能存貨金額分別為2,626.59萬元、9,353.26萬元、20,106.02萬元、63,209.20萬元,佔流動資產的比例分別為27.03%、47.39%、36.65%和50.63%。
其中,庫存商品金額分別為969.46萬元、5,406.94萬元、10,633.08萬元、37,254.42萬元,佔比分別為36.91%、57.81%、52.89%、58.94%。
報告期內,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4.48、2.58、3.08、2.84,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存貨週轉率均值分別為2.80、3.38、3.87、2.07。
電小二曾出現質檢問題
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委員會龍華市場監督管理局向華寶新能下屬子公司——電小二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深市質華市監罰字[2018]00094號),電小二的產品鋒6-5000移動電源經抽查不符合《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GB31241-2014)(以下簡稱《安全要求》)的1項質量標準,但新修訂的《安全要求》已於2018年2月1日正式實施,上述該項質量標準已不再適用,且電小二在收到檢驗不合格報告後積極聯繫客户召回,符合依法減輕處罰的情形,據此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龍華分局稽查科(稽查大隊)對電小二處以“沒收鋒6-5000移動電源產品59台,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11,540元,罰款人民幣30,000元”處罰。2018年3月8日,電小二已足額支付上述款項共計人民幣41,540元。
2019年9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皇崗海關(以下簡稱“皇崗海關”)在對華寶新能一批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出口的户外儲能便攜式電源貨物進行檢查時查獲,四份報關單貨物的申報毛重均為4,090千克、淨重均為3,375千克,但各報關單貨物實際毛重4,175千克,實際淨重3,500千克,與申報不符。皇崗海關據此於2019年9月30日對華寶新能作出“皇關處四簡告字[2019]0049號”《行政處罰告知單》,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的有關規定,對華寶新能處以罰款人民幣0.3萬元整。華寶新能已於《行政處罰決定書》規定的期限內按時、足額繳納罰款。
2020年12月21日,美國交通部管道與危險品安全管理局(Pipeline & Hazardous Materials Safety Administration,下稱“PHMSA”)向Jackery US發出《涉嫌違法通知》,PHMSA在通知中聲稱,經其調查,認為Jackery US可能存在兩處違法情形:(1)未對售後辦公室兩名員工進行適當的危險物料處置培訓;(2)產品運輸外包裝缺少適當的危險品標籤與標識。2021年6月3日,PHMSA與Jackery US簽署了《和解協議》,同日,PHMSA出具決定要求Jackery US在30日內繳納總額為美元12,660元的罰金,Jackery US於2021年6月8日全額支付了該筆罰金。
突擊入股被問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2020年10月,外部股東成千億增資華寶新能,增資價格為48元/股;成千億為合夥企業,13名自然人合夥人中包括華寶新能實際控制人及3名供應商股東。
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成千億於2020年10月增資華寶新能的原因背景,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輸送的情形,結合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上市前投資機構入股的PE倍數進一步説明本次增資價格的公允性,説明本次增資是否構成股份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招股書顯示,深圳市成千億企業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成立於2020年10月20日。
2020年10月23日,公司與成千億簽署了《增資協議》,擬增加公司註冊資本729,167.00元,增資後註冊資本為35,729,167元;成千億以35,000,000元認購新增註冊資本,其中729,167.00元計入註冊資本,溢價部分計入資本公積。
華寶新能在招股書中表示,2020年,受益於便攜儲能產品的蓬勃發展,公司的經營規模處於快速增長階段,為把握行業發展機遇,進一步促進產能擴張與產線升級並緩解快速增長對運營資金的補充需求,公司在2020年10月進行了股權融資。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成千億直接持有公司2.04%的股份。
華寶新能表示,成千億曾存在財產份額代持情形,但截至項目IPO申報前該等財產份額代持情形已全部解除,公司實際控制人温美嬋受讓並持有成千億的財產份額係為解決成千億財產份額代持事宜,不存在利益輸送情形。
孫慕華系2021年3月起擔任公司外部監事,公司外部監事除領取外部監事津貼外,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經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外部監事津貼為6萬元/年。公司與外部監事孫慕華不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
鄭楚鋒持有公司辦公經營場所出租方深圳市嘉安達投資集團有限公司20%的股權並擔任董事、副總經理。報告期內,公司向嘉安達集團租賃辦公場地及宿舍並支付物業管理費及水電費,交易金額分別為235.34萬元、273.84萬元、387.83萬元、326.78萬元。
成千億合夥人劉陵剛持有公司電子元器件材料供應商深圳市卓鋭思創科技有限公司99%的股權並擔任執行董事、總經理。報告期內,公司向卓鋭思創採購MOS管、集成電路等電子元器件。
成千億合夥人楊權山在公司電子元器件材料供應商深圳市偉安特電子有限公司擔任執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