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資管新規”正式進入“讀秒”階段,採用新版理財產品協議、調整估值方案,銀行理財淨值化轉型正在全面提速。12月15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日,有部分銀行宣佈將啓用新版個人理財產品協議書,也有銀行開啓了理財產品估值調整步伐,部分銀行在轉型前夕全部完成了壓降整改目標。隨着“資管新規”過渡期即將結束,在投研能力、市場化程度、人員配置方面,銀行和理財子公司還需繼續搭建完善。
切換理財產品協議
隨着“資管新規”過渡期即將結束,為了向投資者展示更為清晰、明示的條款內容,已有銀行開始着手切換新版產品協議。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日,華夏銀行發佈關於啓用新版《華夏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協議書》的公告稱,根據個人理財業務發展需要,該行修訂了《華夏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協議書》,並將於12月17日正式啓用。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修訂後的華夏銀行個人理財產品協議書對投資者購買前注意事項進行了重點描述。華夏銀行指出,投資者在購買產品時應特別注意,理財產品為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不保證本金和收益,投資者的本金和收益可能會因市場變動等原因而蒙受損失。在發生最不利情況下(可能但不一定發生),投資者可能無法取得理財產品投資收益,甚至損失全部本金,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該行還向投資者明示了淨值型理財產品可能存在的業績波動風險。協議書顯示,理財產品的任何業績比較基準、測算收益、預計收益或類似表述均屬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用語,不代表投資者可能獲得的實際收益,亦不構成該行對理財產品的任何收益承諾或保證。
“同一理財產品或同類理財產品的過往平均業績和最好、最差業績或類似表述均不代表投資者投資的理財產品的未來表現,不等於理財產品實際收益,投資須謹慎。”華夏銀行提醒稱。
在資深銀行業分析師王劍輝看來,修改理財產品協議實際上是一個正確的合規舉動,也是滿足理財產品銷售基本要求的合規舉措。此舉也説明合規監管已經趨向常態化,在銀行的提醒之下,對投資者的教育也會得到明顯提升。
在代銷機構協議方面,也有部分銀行更新為2021版本,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例如光大銀行更新後的202110版本代銷理財產品協議書(個人)就向投資者明確,銀行作為代理銷售機構,不對理財產品的業績和投資者本金支付、收益水平作出任何承諾,不承擔理財產品的投資、兑付和風險管理責任。
估值向市值法調整
更新產品協議書只是第一步,做好投資者教育、構建完善產品體系才是重點。今年6月,財政部發布的《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提到,資產管理產品應當將金融資產劃分為以攤餘成本計量、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和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在這之後,已有銀行開始陸續調整理財產品估值,由成本法向市值法轉換。一位國有大行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介紹稱,目前行內理財產品主要採用的是公允價值法估值,之前曾對非公開債、次級債、永續債、優先股等採用了攤餘成本法。
一位城商行理財部門人士表示,“行內淨值型理財產品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關於金融資產估值核算的相關規定,確認和計量產品的淨值。當前行內要求,針對所投金融資產以收取合同現金流量為目的並持有到期、所投金融資產暫不具備活躍交易市場,或者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的產品,也不能採用估值技術可靠計量公允價值採用攤餘成本法估值”。
在市值法估值方式下,產品淨值可能會有較大的波動。融360數字科技研究院分析師劉銀平分析稱,“資管新規”過渡期之後,根據監管要求,不得再存續或新發以攤餘成本計量的定期開放式理財產品,新增的直接和間接投資資產,均應優先使用市值法進行公允價值計量。在市值法估值方式下,產品淨值會產生波動,投資者短期內可能難以接受,建議投資者不要過於關注產品短期內的淨值波動,儘量長期持有。
引導進行多元化投資
臨近 “資管新規”過渡期結束的時間已經不多,當前多數大中型銀行淨值化轉型進度普遍在80%左右,甚至有銀行完成了100%轉型。例如,南京銀行存量預期收益型理財產品已於9月末全部清零;截至9月末,杭州銀行、長沙銀行、上海銀行3家城商行符合“資管新規”要求的淨值型理財產品比例分別高達96.68%、96.00%、95.78%,離全面完成轉型也僅有一步之遙。上述城商行理財部門人士也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稱,該行實現了理財業務高質量發展和淨值化轉型,其中預期收益型理財全部完成壓降整改。
“資管新規”之後,淨值化產品將成為市場主流,後續在投研能力、市場化程度、人員配置方面,銀行與理財子公司還需繼續搭建完善。一位國有大行資管部門人士表示,下一步,銀行應梳理流程,搭建制度框架,優化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通過內部選聘和外部招聘的方法,增配不同崗位人員;同時,通過績效薪酬改革等,激發員工工作積極性。上述城商行理財部門人士指出,我行將進一步堅持完善理財業務組織架構、構建明細產品運營機制、搭建核心人才隊伍、強化固收投研體系、銷售體系升級、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搭建理財業務科技系統羣。
蘇寧金融研究院研究員孫揚分析認為,銀行應當採用智能化系統識別投資者的風險承受等級,監測其投資行為,一方面提醒投資者在自己的風險承受範圍內投資;另一方面針對性地進行分類營銷和相關服務。在銷售過程中需要關注資產配置,引導投資者進行多元化投資,幫助客户構建分散化的產品投資組合以平衡風險與收益,最終幫助投資者實現財富的保值增值。理財經理需要時刻保持對市場的敏感性和警覺性,當市場出現波動或者輿情時,及時向客户進行風險提示和報備,在產品淨值出現波動時,及時向客户解釋原因並給出中肯的調整建議。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