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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藍田借殼*ST金鈺 證監局開出160萬元罰單

由 郎文芬 發佈於 財經

中國藍田總公司因被質疑造假最終退市,卻在去年謀劃借殼*ST金鈺曲線上市;不過這場鬧劇最終被監管層死死盯住,近日中國藍田得到了湖北證監局一紙百萬元罰單。

經湖北證監局查明,中國藍田在計劃借道東方金鈺“迴歸”A股過程中,其自稱“農業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信披存在虛假記載,此外其未按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最終公司及相關當事方被警告併合計罰款160萬元。

2019年2月初,因披露中國藍田或將入主實控人,*ST金鈺股價出現一波罕見大漲,但不到20天內這一籌劃便在市場熱議及監管層關注中匆匆謝幕,*ST金鈺目前瀕臨退市。

湖北證監局官網日前顯示,其對中國藍田、雲南興龍實業有限公司(下稱興龍實業)及趙寧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經查,上述三名對象存在以下信披違法事實:

一是中國藍田為“農業部主管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2019年1月31日,中國藍田同趙寧、王某琰夫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趙寧、王某琰將其合計持有的上市公司東方金鈺控股股東興龍實業100%股權轉讓給中國藍田。協議簽訂後,中國藍田在向興龍實業提供的《中國藍田總公司會議紀要》中寫明中國藍田“性質為全民所有制企業,投資人為農業部”。

二是中國藍田未按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根據上述《股權轉讓協議》,轉讓完成後,中國藍田將間接持有東方金鈺31.42%股份,自2019年1月31日起至2月28日該股權轉讓協議被終止,始終未依法及時披露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也未向證監會提出要約收購豁免申請。

湖北證監局查明,中國藍田已於1999年與農業農村部(原農業部)脱鈎,並無股權投資關係。中國藍田未向上市公司提供有關其企業性質、股東的完整、準確信息,致使東方金鈺提示性公告中受讓方基本情況披露錯誤,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此外,《股權轉讓協議》已生效,中國藍田應當依法履行相關要約收購義務。

2019年年初,昔日藍田股份造假案主角瞿兆玉,欲攜中國藍田重返A股市場引發關注。

*ST金鈺2019年2月2日公告,公司控股股東興龍實業的股東趙寧、王瑛琰與中國藍田就簽署《股權轉讓協議》相關事項達成共識,轉讓完成後,中國藍田將間接持有*ST金鈺31.42%的股權,成為*ST金鈺實控人。彼時,中國藍田披露其為農業部下屬企業。

受上述消息刺激,*ST金鈺在2019年2月11日復牌即漲停,不到一個月收穫多個漲停板,2019年3月7日盤中股價摸高至7.22元/股,期間漲幅高達128%。

這一併購企圖引起監管機構高度關注。2019年2月,上交所向*ST金鈺下發了《關於公司控制權擬發生變更事項的問詢函》等多份函件,要求公司説明公司及實控人是否收到中國藍田出具的《關於否決中國藍田總公司收購興龍實業股權事項的函》等多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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