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營業部老總借賬户炒股13年,最終虧了14萬!

由 公松臣 發佈於 財經

借用他人賬户炒股13年,買賣金額近1億元、虧了近14萬元……這是一位券商營業部總經理的炒股“業績”。

安徽證監局近日發佈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公佈了時任國元證券亳州魏武大道營業部總經理的汝某借賬户炒股的違規行為,並對其處以8萬元罰款。

成交額上億元 虧損近14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2004年汝某取得證券從業資格,2009年6月18日至調查日一直擔任國元證券亳州營業部總經理,屬於證券從業人員。

2006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11日期間,汝某借用“張某”普通賬户、信用賬户從事股票交易,累計買入365.35萬股,買入金額4941.86萬元,累計賣出366.35萬股,賣出金額4937.8萬元。也就是説,這13年間,其累計交易額近1億元。

比較尷尬的是,多年炒股經歷並沒有讓汝某有所收益。經計算,他的賬户資金反而虧損13.75萬元。

證券業協會信息顯示,汝某自2004年1月29日登記入職國元證券,自執業起一直任職於國元證券。

安徽證監局認為,汝某作為證券從業人員,在任職期間應遵守證券法有關證券公司從業人員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的規定,其長期買賣股票的行為違反原證券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證券公司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

雖然這位營業部老總已經在股市裏虧了錢,但違法也要付出代價。安徽證監局最終對他處以8萬元罰款。

多名證券從業人員炒股被罰

“證券從業人員不得炒股”是一條鐵律,但是總有人以身試法。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有申萬宏源、華鑫證券、國信證券、海通證券等多家券商分支機構的員工因違法買賣股票接到罰單,罰沒金額最高達300萬元。

從案情看,多數為借用親屬、朋友等的賬户進行交易,且累計買賣金額巨大,少則數百萬元,多則數千萬元,但從結果來看,少有盈利,能賺大錢的少之又少。

如山東證監局披露的,華鑫證券營業部從業僅兩年員工陸某違規炒股近一年,先後投入本金2018萬元,合計賣出2274萬元,賺了33.43萬元。以收益率計算約為1.66%,最終沒收盈利並被處罰30餘萬元。

此外,從罰單內容看,營業部分支機構成為員工違規炒股的“高發區”。

對此,滬上一家頭部券商經紀業務相關人士表示,營業部負責人掌握着最直接的資源,但受到的合規監管卻相對較弱,總部很難進行現場監管,因而成為券商合規管理的一個風險點。

對證券從業人員違規炒股的行為,監管一向明令禁止並嚴厲打擊。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證券法再次明確,證券從業人員直接或者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的,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股票、其他具有股權性質的證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買賣證券等值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