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運多舛 方正證券發債申請“中止審查”
來源: 券業行家
命運多舛,方正證券發債申請“中止審查”
時隔年餘再現“中止審查”
11月3日,證監會首頁行政許可批覆欄,更新兩則信息。其中之一便是這則《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申請中止審查通知書(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日期顯示為11月2日。
通知書顯示,證監會依法審查了方正證券提交的《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現根據相關規定,決定中止對該行政許可申請的審查。
翻查此前的行政許可信息,行家發現,這是最近一年半以來首次對券商發行公司債的申請“中止審查”。
在此之前,中金公司於2019年3月被“中止審查”,長城證券則是在2018年9月“中止審查”。
九個月前的反饋信息
就在上週,行家曾在證監會主頁查閲了近期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批覆。
今年1月21日,證監會債券部主頁發佈《關於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申請文件的反饋意見》。
為此,證監會要求方正證券説明或披露以下事項:
一是方正集團所持股權被司法凍結的最新情況,以及對公司治理、經營活動和償債能力的影響;
二是與方正集團及關聯方之間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對公司償債能力的影響。
時隔九個月,方正證券的發債事項,卻有了意外的結局。
具體原因可能是啥
行家進一步查證了公文中提到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中止審查的情況共有如下四種。
第二十二條在審查申請材料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中止審查的決定,通知申請人:
(一)申請人因涉嫌違法違規被行政機關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對其行政許可事項影響重大;
(二)申請人被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限制業務活動、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等監管措施,尚未解除;
(三)對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請求有關機關作出解釋;
(四)申請人主動要求中止審查,理由正當。
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對前款情形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對於方正證券,究竟是哪種可能性呢?
行家翻查了方正證券近期的公告,未發現與這一發債事項相關的內容。
淨利潤同比增幅近四成
10月30日,方正證券披露了三季報。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57.25億元,同比增長15.25%;歸母淨利潤14.82億元,同比增長37.90%。
方正證券表示,淨利潤大幅增長,主要系本期行情影響,經紀業務和投行業務收益增加所致。
投行業務收入5.00億元,同比增幅為42.35%。今年以來,方正承銷保薦僅有一單科創板過會。已經“失控”的瑞信方正則在上交所主板和深交所創業板各有一單過會。
信用業務收入11.39億元,同比增長11.53%。
資管業務收入2.05億元,同比下降34.24%,原因是主業務規模調整所致。
自營業務收入3.29億元,同比降幅達60.64%;其中投資收益同比下降15.67%,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從-4.48億元增至-5.82億元,主要系本期行情影響交易性金融工具公允價值變動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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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志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