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高豐集團控股(02863)發佈公告,就有關根據一般授權發行新股份及收購藥品目標權利及根據一般授權發行代價股份的相關事宜。
如收購公告所披露,收購完成要有條件為於最後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或本公司及賣方可能書面協定的較後日期,收購協議列出的先決條件的達成及/或豁免。
董事會宣佈,直至最後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買方未獲足夠證據完成盡職審查以達成於收購公告內“收購事項”一節項下“先決條件”分節收購協議的先決條件。買方決定根據收購協議條款行使其權利終止收購協議。
買方及賣方各自同意終止收購協議。根據收購協議條款所載,於終止時,任何一方將不能向對方作任何索償。
此外,收購公告列出於收購事項完成後,買方及賣方關連公司將成立一間合營公司,以繼續研發(包括但不限於改良、調配及/或合成)藥品;及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相關申請。因收購協議被終止,買方及賣方關連公司將不會成立合營公司。
董事會認為,終止收購協議對集團的業務營運及財務狀況並無任何不利影響。於未來,本集團將尋求對本集團有長期發展的其他業務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