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中國派對文化(01532)發佈公告,該公司最近獲悉一份傳訊令狀於2021年7月30日送達公司,其中該公司、陳聖弼、林新福及周麗敏於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一項法律訴訟中分別列為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第三被告及第四被告,該訴訟涉及一份指稱由黃玉軍(原告)及陳聖弼(公司前任董事、行政總裁及主席,併為公司股東,目前持有約3.72億股股份(佔公司全部已發行股本約34.52%))訂立日期為2016年8月27日的諒解備忘錄(其於2016年9月9日獲進一步補充),內容有關擬買賣該公司控股權。
據傳訊令狀所指稱,陳聖弼是為該公司及代表該公司訂立諒解備忘錄及作出陳述,而除了原告向被告尋求的其他補救及濟助(包括損害賠償)之外,原告亦尋求禁制令,以限制公司處理其資產,上限為5291萬港元,即原告指稱根據諒解備忘錄已支付的金額。
經向董事會現任成員進行合理查詢後,董事會對諒解備忘錄及諒解備忘錄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一無所知。該公司目前正尋求與傳訊令狀有關的法律意見,惟董事會認為傳訊令狀內對公司的指控乃毫無根據,屬無的放矢。
董事會認為,與傳訊令狀有關的訴訟對該公司的業務及財務概無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