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18日電(記者屈婷)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已試點4年多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日前又新增14個試點城市(區)。更大範圍的試點意在探索建立獨立險種,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問題。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16日發佈的《關於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的指導意見》,新增試點城市(區)為:北京市石景山區、天津市、山西省晉城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盤錦市、福建省福州市、河南省開封市、湖南省湘潭市、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雲南省昆明市、陝西省漢中市、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加上原有試點城市和吉林、山東2個重點聯繫省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城市(區)現已擴至49個。
意見明確,新增試點於今年內啓動實施,試點期限2年。未經國家醫保局和財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擴大試點範圍。此外,意見還在長期護理保險的資金籌集、待遇支付、管理服務機制等方面作出了更細化的規定。
自2016年起,我國在上海、安徽、吉林、山東等地開展了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這是一種以互助共濟方式籌集資金,為長期失能人員的基本生活照料和與之密切相關的醫療護理提供服務或資金保障的社會保險制度。
“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黨中央、國務院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重大制度安排。”國家醫保局有關部門負責人説,截至2019年底,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超2.5億,失能老年人超4000萬。失能人員長期護理保障不足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性問題。意見着眼於建立獨立險種,明確制度試點目標,進一步探索在“十四五”期間,基本形成適應我國經濟發展水平和老齡化發展趨勢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政策框架,推動建立健全滿足羣眾多元需求的多層次長期護理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