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盡職調查”,你的理解都是錯的
一、盡調目的並不是“評估項目可行性”
經典的教科書和金融機構的專業培訓,都會告訴我們,盡職調查的目的就是“價值評估、風險評估和可行性評估”,總之,一上來就給盡職調查 背上了一個沉重的包袱,好像一個金融機構的成敗、興亡都系盡職調查人員於一身。
其實這裏有一個重大的誤區,那就是混淆了“盡職調查人員的目的”和“看盡職調查報告人員的目的”。
價值評估、風險評估和可行性評估,的確是一個金融機構“決策層”依據盡職調查報告所要做的基本工作。但是請注意,決策層是盡調報告的使用方,而不是盡調的執行者和盡調報告的寫作者。
那麼,作為盡職調查的執行者,他們的真正目的何在呢?其實,盡調的真正目的,應該是達成“信息對稱”。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信息對稱問題是所有投融資機構面臨的核心問題,也可以稱之為“終極問題”。解決了信息對稱問題,也就解決了風險問題;解決了風險問題,也就解決了困擾金融機構的核心問題。
第二、盡職調查是解決信息對稱的唯一方法,雖然現在有大數據和人工智能,可以不用業務和風控人員現場盡調,但獲取大數據的過程本身就是盡職調查的過程。
第三、一個成熟的金融機構,既有非常專業的決策人員和決策流程,對於自己目標客户羣也有非常清晰的畫像,因此並不會因為盡調報告的結論是“可行”就直接操作該項目。
綜上,盡職調查的根本目的是達成信息對稱,為機構決策提供依據。因此盡調人員不需要拔高自己的重要性,評估價值、評估風險、評估可行性,真的不是盡調人員的根本職能,不要無謂的給自己背上沉重的包袱。
能夠把一個項目的基本信息相對完整、客觀的呈現出來,就已經達成了盡職調查的基本目的,並且實現了盡調人員核心的崗位價值。
二、盡調並不是越全面越好
雖然説所有的金融機構都試圖通過盡職調查環節解決信息對稱問題,但事實上,要做到完全的信息對稱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現實的。因此,盡調人員從開始就要明白,盡職調查只能做到相對全面,信息對稱也只能做到相對的對稱。
1、客觀條件不允許
對於初創的、或者規模較小的公司,也許還比較容易做到全面調查,但是對於規模大、地域廣、跨行業多、關聯企業複雜的客户,如果徹查,需要非常長的時間,等到盡調結果出來,客户的需求可能已經不存在了。如果聘請大型專業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和律師事務所)入場,成本上也可能構成根本的障礙。另外,對於商業機密看重的客户,盡調又多了一重限制。
2、重要性原則
對於金融機構,出於成本和效率考量,也不會要求盡職調查多多益善,越全面越好,而是會把握一個重要性的原則,那就是能夠滿足決策需要即可。比如:對於項目的歷史信息,可能掌握過去2-3年的經營情況就可以了,不一定需要從誕生之初至調查日的全部詳細信息。對於項目上下游客户的信息,調查幾個重要的客户,如果已經能夠説明問題,就不需要詳細調查全部的上下游客户。
3、按需定製調查內容
例如:對於商業保理公司而言,對於客户的盡職調查,重點在於應收賬款的真實性以及操作過程的可控性,這個過程可信、可控的前提下,對於客户其他信息的調查則可以適當簡化;
對於融資租賃公司而言,只要承租人承租的是自己擅長處理的租賃物,那麼,對於承租人其他方面信息的盡職調查則可以相對簡化。把這一點做到極致的是“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租賃細分行業。
綜上,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Due的英文原意,本就是“適當”的意思。因此,作為盡職調查人員,並不需要一開始就鼓足勇氣,一定要把客户查個底掉。而是要根據項目需要,有所為有所不為,抓住重點,這樣才能事半功倍。
三、盡調報告並不是真正客觀的
這一點,對於盡調人員,無論是業務經理還是風險經理,也許是最難以認同和接受的。如果説他的盡調報告不全面還容易承認,但是要説他盡調報告不客觀,無論如何會跟你急。
其實,這一點也並不難理解,都是績效考核惹的禍。作為盡職調查人員,在金融機構內部都會有一個身份,要麼是業務經理,要麼是風險經理,作為投資銀行來講,也許是研究員去做盡調。不論如何,這個報告是由人寫出來的,而人就難免有情緒,作為職業經理人,對情緒影響最大的莫過於績效考核了。
業務經理的考核指標通常是同業務量或者營業收入掛鈎的,所以在業務經理的盡調報告中,更願意披露偏正面信息,對於負面信息有意、無意會選擇露掉。而對於風險經理,他的績效是同風險掛鈎的,因此,剛好與業務經理相反,風險經理的盡職調查報告更願意揭示偏負面的信息。
選擇性披露可以稱之為人性的弱點,因此,不能寄希望於每一份盡調報告都是絕對客觀的,儘管客觀性是每一個金融機構都竭盡所能爭取的。也正因為如此,多數的機構會要求雙人盡調,而且會要求業務與風控這樣的組合,同時進場盡調。
雙人盡調,並不會根除盡調報告的選擇性披露問題,只是決策層在決策的時候,多了一份參照而已,對照着兩份各有所偏的報告來解讀目標客户,也許能夠得出更接近於真實的結論。
綜上,盡調人員也許並沒有故意編制虛假盡調報告的初衷,也並不想用假盡調報告來損害公司利益和抹黑自己的職業生涯。但是,人性的弱點決定了你的報告很難做到100%客觀。弔詭的是,即使你已經盡最大努力可觀了,但是,決策者有意無意間,會認為你是不客觀的。
四、盡職調查並不能發現全部風險
不可否認,專業的盡職調查能夠有效的識別欺詐風險以及已經陷入危機的風險。但是,不得不説,這些僅僅是一個金融機構所面臨的一部分風險。更多的風險來自於目標客户未來經營過程當中將會遇到的風險。
風險可能來自於方方面面,比如:政府政策調控的風險,宏觀經濟環境變化的風險,行業週期的風險,金融環境變化的風險,企業內部管理引發的風險,市場變化的風險等等,而這些風險,往往是一份以歷史信息為主的盡職調查報告所難以覆蓋的。
由此也不難得出結論,一個金融機構,不應也不會過於依賴盡職調查報告。更多的功夫還在於清晰市場定位,做好金融產品開發,完善決策流程,打造核心業務能力等工作上面。
綜上,盡調人員不要奢望自己的項目不出風險,因為很多風險並不源於項目的歷史因素。但是,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Diligence則是勤勉盡責的意思,盡到應有的職責,才能在績效考核的時候免責,這才是盡調人員更應該考慮的現實問題。
以上,是關於盡職調查在理念方面存在的一些誤區, 希望對於正奔波在盡調一線的朋友們,能夠有所啓發。如果説:盡職調查無法掌握客户全面的信息,無法做到真正的信息對稱,盡調人員又無法做到真正的客觀,那麼,作為金融機構該如何處之呢?請關注《風控系》(fengkongxi)公眾號,後續將就此話題繼續深入解讀。也歡迎加入風控專題交流羣(fengkongban),與各行業風控大咖探討疑難問題,交流心得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