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存款安全關乎千家萬户的錢袋子,即日起,到銀行存款請認清存款保險標識。
根據人民銀行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存款保險制度,保護存款人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2020年11月28日起,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應當在境內各營業網點入口處顯著位置展示存款保險標識,確保進入營業網點的存款人能夠方便地識別本機構為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
11月28日,記者調查發現,廣州多家銀行機構已紛紛在營業網點的醒目位置貼上了嶄新的“存款保險標識”。
存款保險標識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設計。構成要素包括存款保險形象圖案、“存款保險”中英文文字、“本機構吸收的本外幣存款依照《存款保險條例》受到保護”文字和“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使用”文字。存款保險標識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存款保險標識的構成要素進行單獨使用或者對構成要素進行其他組合後使用。
全國受存款保險保障的金融機構達4025家
據悉,“存款保險標識”具有直觀、醒目、公信力強的特點,有助於廣大儲户更加方便地識別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更好地瞭解其存款受到國家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權益。
各家銀行張貼的“存款保險標識”也引起不少市民的注意。記者瞭解到,雖然存款保險條例實施五年多了,但是依然還有部分市民不瞭解存款保險。
據央行官方公佈,2015年國務院頒佈了《存款保險條例》,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超出最高償付限額的部分,依法從投保機構清算財產中受償。
“總體上看,存款保險制度實施五年來運行平穩,功能不斷完善,存款保險在保障存款人權益、增強公眾信心、強化風險約束、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等方面的作用逐步顯現。”央行相關負責人表示,2019年以來,在包商銀行風險處置過程中,通過使用存款保險基金和中央銀行資金支持,依法實施收購與承接,最大限度保障存款人和客户的合法權益,在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目前,全國受存款保險保障的金融機構共4025家,絕大多數銀行都加入了存款保險制度,包括我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了便於公眾查詢,中國人民銀行將在網站公佈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名單,並定期更新。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林曉麗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王燕
【來源: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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