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大成律所金輝:崇高的勇氣和道德力量可以改變歷史的進程

由 太史憶秋 發佈於 財經

——訪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高級合夥人金輝
人總是在奮進成長,金輝也不理我外。翻開金輝的人生“日曆”,在其30年執業生涯中,有5件刑、民訴訟案件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批覆或判例,為其《公報》登載,在全國具有重大影響。
而他的人生履歷中,近十起案件成為中央及江蘇電視台、法治日報、人民檢察報、人民日報(海外版)、江蘇法制報等媒體競相報道的成功案例。

金輝説:“知識的轉化就是無窮的力量。但錢和權是不能碰在一起的,做了生意就一定不能當官從政你一定不能有錢。這兩件事情就像炸藥和雷管,碰在一起,總是要爆炸的。”

華夏新聞-華早財經記者金松 報道

辭去公職:選擇律師職業為民做實事

金輝回憶:“1964年,他還不滿週歲時,因父親在《人民日報》、《光明日報》刊登萬言長文,聲援時任復旦大學歷史系周谷成教授“時代精神匯合論”的文藝思想觀點,點名道姓與上海文壇“紅棍子”姚文元筆戰。從此厄運連連,被下放到蘇北大豐縣淮海農場,文革中全家遭受了重大磨難。”

往事重提,似乎給金輝太多的人生啓發。但金輝從小受父親的薰陶,為他勤奮學習開啓了導航燈。讓金輝欣慰的是,14年後,這樁文壇公案獲平反。

父親刊登萬言長文時,雖然金輝不滿週歲,但他心裏暗自告訴自己,一定要用知識武裝頭腦,做事為人説真話、做實事。

金輝告訴記者:“少年時,他除了受父親薰陶,還看了一部印度電影《流浪者》並受其影響,後發誓要學法律當律師,為社會主持公道,為弱者呼籲。”

時間追溯到1981年,那年金輝18歲。此時他高中畢業,考入南京的一所3年製法律中專,畢業後分配到檢察院,參加了1983年、1984年著名的全國性“嚴打”運動,繼而調入該院經濟犯罪偵查科。

工作了一段時間,金輝覺得律師這個職業更符合他內心的嚮往。1985年,他不顧領導勸阻,辭去公職成了執業律師。

次年,金輝在南京大學通過自學拿到法律專科學歷,一年後以全省第二的高分考入復旦大學法律系。

1991年,金輝本科畢業。其畢業論文《試析新貿易保護主義背景下我國普惠制方案的現狀與對策》獲得一等獎。

1993年,金輝考入南京大學社會學系研究生班,後轉入法律系續讀。

事實上,金輝受父母影響深遠,以至於在求學期間,他除了把專業學好外,還閲讀了大量書籍,為他日後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墊下根基。

尋找舞台:讓夢想釋放“新能量”

1994年,金輝31歲。而此時他被選調進江蘇省外經貿廳主辦的江蘇金達律師事務所,期間擔任了國際匯鴻、開元集團等多家省屬大型國有進出口集團公司的法律顧問,辦理了大量涉外法律業務。

金輝無論在學業,還是在工作上都表現出色,並得到領導的信任和一致好評。

1998年,金輝以總教練身份率領江蘇省外經貿系統辯論隊,參加全國外經貿首屆法律知識電視大賽,獲全國決賽亞軍。

1999年初,他受省司法廳指派,作為專職律師受聘於省人大財經委,擔任對省政府職能廳局的執法評查工作組專家。

2000年,中國律師行業最大一次大改組,金輝覺得這是他實現人生夢想的又一個機會,便毅然辭去事業編制,隻身到東南大學組建以法律系全體教師為主體的學院派合夥制律師事務所——江蘇杰倫律師事務所,並擔任註冊主任。

3年後,該所與另一家省律所合併,重新發起成立致邦律師事務所。

從讀書到工作,金輝的人生如魚得水,但他有些擔憂,此時世界經濟不夠平穩,中國經濟新常態大格局下,企業時刻面臨諸多的法律問題。如何在更大的平台,釋放其“能量”?

2010年以後,金輝轉所進入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他説:“不管是辭去公職、組建律所和轉所,都需要勇氣和眼光,而能力則是勇氣和眼光的基礎。”

 “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是江蘇省2100家律所中,已連續十年辦公面積、年營業額和律師人數名列第一的綜合律師事務所。2013年和2014年大成南京分所分別以8600萬和1.2億元的業績,連年領銜江蘇律師界第一名。”金輝對記者如是説,他相信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2015年1月,金輝所在的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又成功與美國德同律師事務所合併,成為全球規模第一的國際化綜合律所。

“根”在浙江:用法律知識為老鄉排憂解難

金輝出生在南京母親工作的部隊大院,算是土生土長的南京人,雖然看上去有點北方漢子的倔強,但又不失南方人的儒雅。

金輝告訴記者:“他的父母都是浙江籍軍人。早在1949年8月,其父母先後從老家温州和黃岩參軍北上,在寧波、台州沿海剿匪,又登陸桃花島解放舟山羣島。1951年雙雙跨過鴨綠江參加抗美援朝。”

1957年父親受命回國後,以軍隊調幹生的身份考入南師大中文系,4年畢業後復員至江蘇省級機關。

金輝説:“他的根,在浙江。骨子裏充滿了浙江人的勤奮、自勉,敢為天下先的奮鬥精神,內心裏思念故鄉的情懷,是無法用言辭來表達的。”

30多年來,金輝一直熱心於用法律知識為浙江老鄉排憂解難。早在2006年,幾位在蘇浙商謀劃成立江蘇省首家異地商會時,成為江蘇省浙江商會的發起人之一。

談到為浙江老鄉排憂解難,一起房產糾紛至今讓金輝記憶猶新。
 
“蘇北某市浙商建設的商品房,遭致所在地‘一房一價’政策困擾,物價部門責令退還‘多收’的300多萬房款,造成百餘業主數月堵門,阻止施工,釀成重大糾紛”。

金輝隨後對“一房一價”政策深入研究,發現江蘇省有關部門的此項地方性政策與國務院出台的法律規定相牴觸。他找到省物價局的主要領導交涉,並致函省人大法工委立法審查處,要求廢除此文。

半年後,省政府法制辦在規範清理本省的地方規章、法規的工作中,廢止了該文件。

金輝説:“這是一個由個案考量全局,推動法律完善的經典案例。也順利的解決了浙商建設的商品房與業主的糾紛問題。”
 
經典案例:推動法治進程促進社會和諧

當律界不知道金輝時,一定知道1993年“轟動全國的劫機案”,而該案的代理辯護人正是金輝。

此時的金輝30歲,在南京律師界刑事辯護領域已小有名氣,正是當年,由他代理的震撼全國的孫憲祿劫持民用航空器飛赴台灣未成功的一案, 被登載於最高法院《公報》。

金輝説:“在他三十多年律師職業生涯中,代理或辯護案件中有五次載入《公報》。‘轟動全國的劫機案’是第二例”。

據金輝回憶:“那幾本珍貴的卷宗,白天由院長、庭長們輪流查閲,晚上才輪到他和主審法官閲卷。連續3天,他都是白天在高校圖書館查閲劫持航空器有關的國際公約和案例,晚上自帶乾糧(麪包),陪主審法官閲卷。”

1992年1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及時出台了《關於懲治劫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決定》,新增設了劫持民用航空器罪。

金輝代理的這起案件正是全國第一例適用該《決定》規定罪名的案件。而他的辯護意見和判斷得到了最高院的認可,最終,孫憲祿由死刑改判為無期徒刑定罪量刑結案。

金輝告訴記者:“律師在推動法治進程的同時,一定要關心弱勢羣體,他們法律意識淡薄,稍有不慎並觸犯了法律底線,毀掉自己的人生。孫憲祿劫機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如果説“孫憲祿劫機案”是天津下崗工人久病纏身,製造一場事端的平凡小人物;那麼世界500強企業單方提前解約,原告訴訟案跨越14個年頭,則是對弱者不公的具體的案例體現。

金輝對記者説:“1993年,原、被告之間簽訂了一份產品委託代銷合同。10年後,繫世界500強的美國化工企業單方提前解約。”

金輝全程代理了原告(系自然人)提起系列解約賠償之訴,分別進行了十多場訴訟,包括一審二審結案4件、中院二審後發回重審3件、管轄異議4件、執行案兩件。

原告向省市法院、檢察院申訴五件。2010年元月原告以被告違反獨家區域代銷約定為由提起賠償之訴,2011年一審法院以“一事不二審”為由,裁定駁回起訴。二審於2012年裁定原審法院實體審理。

原告年逾80歲,2013年元月仙逝。其三位法定繼承人申請以原告身份加入訴訟,獲准。

從起訴到結案,該系列訴案跨越14個年頭,耗時之長創金輝30年執業之最。

金輝説:“世界上怕就怕認真二字,我們律師就最講認真。其中還有‘利用法律服務,促進政府重視民生’,‘敏鋭捕捉政策先機,引導企業發展’等經典案例,都促進了企業發展,得到了良好的社會反響。”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金輝近15年來為各類經濟犯罪和職務犯罪案件共計70多起作辯護,其中被辯護人在黨政機關、國有企業擔任廳、局、處級領導職務的近20件,最終被公檢法採納而不予認定犯罪、撤案、改變定性、宣告無罪(含部分無罪)的成功率達80%以上,認定無罪金額達到1.2億元人民幣,為省內業界罕見。

“無論是他的從業經歷,還是他的成功案例和學術成果,都得到律師界公認。不僅印證着他是一個盡職盡責的律師,面對複雜多變的案件,他還敢於突破禁區,並堅韌執着的研究和探索案件的全過程。”這是金輝留給記者的深刻印象。

人物檔案:金輝,籍貫浙江平陽,上世紀分別畢業於南京大學和復旦大學。現為北京大成(南京)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高級合夥人,江蘇省浙江商會副會長、法律總顧問,中國民主建國會江蘇省委員會法律總顧問。曾參撰南師大和東大的高校法學教材《民商法教程》、《知識產權法》,擔任港版《推進當代中國民主憲政進程問題》叢書的法律顧問,並發表十餘篇法律論文。2014年參與制定全國律師界首次發佈的《江蘇律師非法證據排除指導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