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4萬億!重磅標準來了,變化多大?
歲末年初,超4萬億債券基金迎來最新的估值標準指導意見。
據中國基金報記者瞭解,為確保證券投資基金對固定收益品種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近期,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明確公募基金應使用新估值標準對固定收益品種進行估值。隨後,包括金鷹等基金公司陸續對外披露《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方法調整的公告》。
新發布的估值標準中同時規定,估值委員會組成人員應包括投資、研究、會計和風控等崗位資深人員,各大基金公司也在新規要求之下,積極健全公司估值委員會。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新的估值標準影響深遠。新規為行業提供了統一監管環境下的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標準,確保證券投資基金對固收品種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對成本法估值或採用不活躍市場收盤價估值進行了進一步限制,這對於推動中國金融系統風控能力整體升級,促進中國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有着重要意義。
基金宣佈調整估值方法
紛紛組建估值委員會
近期,一份固定收益品種估值處理標準的新文件,讓不少基金公司都忙碌起來。
日前,金鷹基金旗下多隻基金髮布了旗下基金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方法調整的公告,引起了行業的關注。
公告顯示,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關於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的有關規定,經與相關基金託管人、會計師事務所協商一致,自 2023年 1 月 30 日起,金鷹基金對旗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持有的在交易所市場上市交易或掛牌轉讓的固定收益品種(估值處理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進行調整,由採用中證指數有限公司提供的價格數據進行估值調整為採用中債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價格數據進行估值。
據中國基金報記者瞭解,不少基金公司都在積極行動,籌備發佈相關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方法調整公告。
與此同時,根據《標準》第九條中建立健全估值委員會機制的要求,估值委員會組成人員應包括投資、研究、會計和風控等崗位資深人員,各大基金公司也在積極健全估值委員會。
“按《估值處理標準》中的相關要求,基金管理人需要不斷健全估值委員會機制,要求估值委員會配備投資、研究、會計和風控等崗位資深人員,確保估值委員會及時、有效運作,以確保基金組合資產的估值價公允性。”建信基金相關人士表示。
博時基金告訴記者,目前已建立了包括投資、研究、會計和風控等崗位自身人員的估值委員會,並將根據新規規定進一步更新完善。
創金合信基金也表示,基金公司此前就已經按照標準所述的要求,進行估值委員會機制的建立和管理,目前,基金公司估值委員也會在新估值標準的指引下,更為全面細緻地落實相關職責。
“我們目前將各崗位深度整合,比如定期召開會議討論確定公允價值或者預期信用損失模型計量結果,在基金份額淨值中及時合理體現相關影響。”深圳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如是稱。
此外,還有一家基金公司內部人士談到,在監管機構的長期指導和要求下,公募基金行業對基金估值工作一直非常重視。基金管理人設置估值委員會,作為估值工作管理的常設機構,制定估值管理辦法等制度規範指導日常估值工作,基金估值有關重大事項需進行臨時公告或在定期報告中披露,接受投資者監督。據他了解,近期,基金公司將針對新標準落實制度履行估值委員會決議實施等具體工作。
中基協去年底發佈
固收估值新規
2022年年末,基金業協會發布《關於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影響頗為深遠。
談及《標準》出台的意義和原因,創金合信基金相關人士表示,新的估值標準出台前,基金行業參照的是2014年11月發佈的《關於2015年第一季度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該標準已歷時近八年,隨着固收市場的蓬勃發展及信用風險的逐步暴露,估值處理標準需要根據市場變化做出適時修正。
此外,隨着新金融工具準則及資管會計處理規定的正式啓用,新的估值處理標準需要遵循準則及規定的要求,為估值實務提供與之匹配的業務處理規範。
另一位固收投資人士也表示,原標準發佈於2014年11月,形成了固定收益品種估值的早期指導框架。近年來隨着固收市場的持續發展以及會計準則及金融監管政策的更新,對債券公允價值估值、攤餘成本法改進和違約債券處理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新標準的發佈為行業提供了統一監管環境下的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標準,確保證券投資基金對固收品種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有利於新金融工具準則和《資產管理產品相關會計處理規定》的平穩實施。
博時基金相關人士分析指出,中基協發佈《關於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引入新的第三方估值服務機構,將使得中國固定收益市場更加公允定價,並促使更有能力的估值服務服務商產生、促進市場價格發現功能更加有效、靈敏。
同時,《標準》增加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相關內容,保證估值調整的及時性,能夠最大程度保證基金淨值的準確性,也保證投資者的利益不受侵害。增加違約債券估值的相關內容,徹底明確了已違約債券、或者違約風險極大債券的估值標準。這對市場的一些運行機制中的深層次的缺陷進行了相對市場化方法的糾偏。
“近年來,隨着固收市場信用風險不斷釋放,債券市場波動、違約、展期、部分兑付、債務重整等現象頻繁出現,以及會計準則及金融監管政策的迭代更新,對債券公允估值等方面均提出了新的要求。” 平安基金相關人士也表示。
他進一步談到,在此背景下,《標準》的發佈為行業提供了新的市場和監管環境下統一的固定收益品種估值標準,明確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細則要求,同時,更加強調公允價值的估值原則,對成本法估值或採用不活躍市場收盤價估值進行了進一步限制,這對於推動中國金融系統風控能力整體升級,促進中國金融市場長期健康穩定發展有着重要意義。
此外,還有業內人士認為,該標準的更新和發佈,對於提升證券投資基金、乃至資管新規下資產管理產品投資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的規範性和專業性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一方面,為適用基金行業進行新金融工具會計準則,制定了更為細化的行業規則;另一方面,與時俱進並充分考慮了市場風險因素的變化,提升產品淨值估值的公允性和適當性,最大程度的保護投資者利益。”
預計將給債券基金帶來多方面影響
在多位業內人士看來,這份針對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的新標準,將給債券基金帶來債券估值和信用風險評估等多方面的影響。
“一是新《標準》增加了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相關內容,滿足新金融工具準則的要求,為行業提供統一的計量標準。二是增加了違約債券估值的相關內容,允許第三方估值服務機構可針對違約債券以推薦價格加區間數據的形式提供估值價格。三是新《標準》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固定收益品種建議採取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四是推動第三方估值基準服務機構的市場化競爭。五是刪除原《標準》中存在的不再符合資管新規和新金融工具準則要求的內容。”建信基金從五大方面總結了新規對債券基金的影響。在建信基金看來,上述措施,有利於提升以固定收益品種投資為主的債券基金估值的公允性。
創金合信基金則認為,新的指引刪除了易引起成本法濫用的相關內容,同時在減值處理及特定債券估值等方面給予了更明確的指導標準,有利於管理人更加精確計量,使得淨值結果更為精細化。
一位業內人士也談到,新的估值調整要求,主要會對一些資質較差的債券的估值方法影響較大,但公募基金投資這些債券的比重不高,從這個角度上看,對基金淨值的影響可能不會太大。
不過,他也指出,新規對債券的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金管理人需要對債券可能的違約或大跌,做出提前預判,加大了基金管理人的責任。另外,基金合同中對於債券估值的相關表述,也需要根據這個新規進行修改。
還有業內人士表示,新規對於債券基金的主要影響主要是在於估值價格的獲取邏輯調整、市值計算的邏輯調整、估值表展示的調整。
“此次新標準中提到: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標準採用估值全價進行估值,包括貨幣產品的影子定價也要採用估值全價,使得其資產端價值=持倉*全價估值行情,市值部分=持倉*全價估值行情-應計利息。而《舊標準》中“淨價估值”方式下,資產端價值=持倉*淨價估值行情(市值部分)+應計利息;兩種計算方式下市值部分可能存在尾差。同時也需要充分考慮可能存在的税負風險。”上述業內人士進一步分析。他稱,所在公司將持續關注同業動態,平穩實施此次新標準。
對產品淨值影響不大
在估值新規之下,是否會加大基金產品淨值的波動?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新標準的實施可能會引起基金淨值在實施時點產生一定的波動,為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如按重要性水平評估為影響比較重大的調整,應審慎考慮在合理期限內進行攤銷處理。
創金合信基金稱,新規旨在更合理地體現投資品種的估值變化,並規範同業處理標準,新規的首日啓用可能會造成因價格精細度調整的少許變化,但不會直接加大基金淨值的波動。
還有業內人士進一步舉例説明,首先,全價估值的本質為“全價=淨價+應計利息”,且此次估值新規變化之一是保留位數從原來約定的2位變成了4位,隱含的意義是淨價的小數點後位數增加了,即比之前更精確了。另外,理論上,它和絕對正確金額相比,最大誤差是百元面值的0.000005,相當於1億元面值的債券差異為50元,可忽略不計。
其次,此次估值新規對於含權債回售的取值也進行了約定,即取第三方服務機構價格。目前行業裏做法有存在使用回售價格100進行調整,造成回售日淨值波動過大,而統一了標準採用第三方服務機構行情則使得價值更加平穩,緩慢趨於回售價。
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新規實施會使得債券基金淨值波動較為明顯。“從法規來看,對於基金產品的淨值可能在一開始會有較大的波動。”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在新規落地前,行業裏存在濫用攤餘成本法的情況,使得淨值看似‘平穩’,但沒有及時體現出市場風險和真實的收益。資管新規落地要求首先採用公允價值法進行估值,而此次估值新規又剔除了原文中可能會濫用成本法估值的情形。在估值切換時可能會造成一定的波動,但是長遠來看,對於基金淨值的影響不大且能夠讓行業得到更健康的發展。”
博時基金也認為,估值新規之下,可能會一定程度加大基金產品淨值波動。“估值新規進一步確保了估值調整的及時性,金融市場的波動和底層資產風險的變化會更加準確的在估值中反映,提高了估值精度,也能更加公平地保障贖回者和繼續持有人的利益。”
更有利於反映攤餘成本法基金
當前的運作及風險暴露情況
過往採用攤餘成本法的債券基金,在新規增加了違約債券估值以及預期信用損失計量的相關內容之後,資產淨值的波動或也有所體現。
據建信基金介紹,對於攤餘成本法債券基金,新《標準》提出了攤餘成本計量的固定收益品種減值處理標準,針對信用損失三階段的認定、低信用風險投資品種的信用損失計量、同一投資品種同時考慮不同階段的信用損失計量等問題提出了處理標準。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第三方估值基準機構提供價格區間和不確定性提示,將有助於為基金估值相關各方提供更為全面和細緻的估值參考,加強基金管理人和託管人對攤餘成本法基金持有的債券是否存在違約和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保持高度關注、及時評估和處置。
另一位基金公司人士則預計,結合新估值處理標準以及新金融工具準則,對於採用攤餘成本法估值的基金,需要每日計提與預期信用損失,或對基金資產的波動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在創金合信基金看來,新估值標準為預期信用損失計量提供了統一的行業處理標準,違約債估值下允許第三方提供推薦價並同時提供價格區間參考範圍及相關提示,有助於管理人針對投資標的的具體情形靈活做出合理的內部判斷,雙管齊下。對於攤餘成本基金而言,會更有利於反映其當前的運作成果及風險暴露。
還有基金公司人士從實操角度談及新規的影響,“目前對於預期信用損失的處理,業內主要做法一個是取數邏輯為第三方服務機構,另一個為公司自建模型。不管哪種做法,都需要對於損失模型進行定期的校驗以及重新驗證、結合宏觀市場環境以及經濟發展程度、PMI指數等指標計算風險因子和係數,確保信用損失模型公允,夯實估值審慎性原則,同時也對公司的信披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對於違約債的處理放寬了處理標準。“目前對於絕大多數違約債的處理較為依賴第三方服務機構給定的特殊行情。此次修訂的意義在於,當管理人認為第三方機構提供的違約估值行情不公允時,管理人可以依託於自己強大的投研體系、自建模型、通過反覆試算,計算出一個違約債券價格。而由於不同管理人蔘數不一致,導致同一個違約資產估值價格會存在較大差異,引入價格區間,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規避管理人對違約債處理過於樂觀或者過於悲觀的判斷,為管理人處理違約債提供了更廣的價值處理空間。”他進一步分析指出。
持有人需要更加及時瞭解
基金資產信用風險情況
未來持倉債券信用風險評估將更為敏鋭、及時,對於購買採用攤餘成本法估值的基金投資者而言,需要密切關注解基金資產信用風險情況,充分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博時基金明確指出,在新的《關於固定收益品種的估值處理標準》中,關於攤餘成本法估值的基金,其主要影響在於持倉信用債需計提預期信用損失。其對於利率債攤餘成本估值組合影響不大,但對於信用債攤餘成本組合影響較大。尤其是對中低等級信用債而言,如果其信用風險顯著上升,其估值可能要主動下調。
平安基金也表示,自2022年1月1日,資管產品已全面實施新金融工具相關會計準則。而“預期信用損失計量”也同步體現於使用攤餘成本法的債券基金份額淨值基礎上。
因此,平安基金建議,攤餘成本法債券基金持有人可通過基金份額淨值及其他定期信息披露報告,更及時瞭解基金資產信用風險情況,充分了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
“對於攤餘成本法基金投資者而言,由於基金為封閉式運作,基金投資債券為買入持有策略,因此投資者可加強關注基金管理人信用風險管理能力,基金持有債券標的是否存在較大減值風險等因素,降低投資風險。”一位基金公司人士也給出了自己的參考建議。
創金合信基金也提到,由於減值損失的計提,基金淨值相較之前會更早反映資產可能遭受的信用損失,其結果會更加審慎,同時也會出現一定的波動,建議投資者需理性看待淨值的波動。
還有業內人士指出當下做好投資者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攤餘成本法估值的的產品從淨值表現來看是一條較為平穩的直線。但由於採用攤餘成本法估值,所以也就意味着需要計提預期信用損失,計提損失對於產品淨值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基金公司應在這一塊加強投資者教育工作。”上述業內人士如是建議。
編輯:艦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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