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中國金融》|銀行與財務公司合作服務實體經濟

由 宿秀榮 發佈於 財經

導讀:商業銀行與財務公司開展的同業拆借、票據、供應鏈金融、科技創新融資等方面的合作,與服務實體經濟緊密相關,有必要進一步提升廣度和深度

作者|莊毓敏 邵鏡容「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中央民族大學經濟學院」

文章|《中國金融》2020年第12期

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是金融業溯本追源的基本立場和使命,財務公司作為企業集團的金融板塊,兼具產業部門和金融部門的特點,本文探索商業銀行如何通過加強與財務公司的合作更好地服務企業集團及其上下游企業。

商業銀行與財務公司合作的重要意義

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是我國經濟體制和金融體制改革的產物,是國家為促進國有大型企業改革和發展作出的一種特殊的金融制度安排。從1987年成立第一家財務公司至今,我國財務公司已走過了33年的發展歷程,其間相關部門曾經四次調整財務公司定位,逐步明確財務公司發展方向是“以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業集團資金使用效益為目的,為企業集團提供財務管理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在集團內部資金高效管理、提高運作效率、提升集團核心競爭力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在金融市場逐步開放、競爭加劇的外部環境下,財務公司在推進產融結合、推動產業升級等方面會有更多突破。

目前,全國共有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法人機構250多家,財務公司所服務的行業遍佈能源電力、航天航空、石油化工、鋼鐵冶金、信息通信、民用消費品等關係國計民生的基礎產業和重要領域。

財務公司的出現和發展改變了以往企業及其成員單位與銀行間業務往來的模式,商業銀行與集團客户的合作正從過去單一的公司業務合作轉變為公司業務合作與金融機構業務合作的組合,這種新的變化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是有助於密切與集團公司的合作。財務公司依託的集團企業在國民經濟中有着舉足輕重的地位,隨着近幾年的發展,財務公司在集團企業資金管理中扮演着越來越重要的角色,其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金融服務對集團內部各成員企業更快的發展產生了積極作用。加強與財務公司的合作不僅為集團企業的發展提供保障,也對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產生積極意義。

二是有助於促成與集團的整體合作。財務公司為集團企業內部提供金融服務,在吸納成員單位存款的同時,也提供融資支持,但是財務公司通常面臨資金波動大、穩定性不足的挑戰。商業銀行通過加強與財務公司合作,為財務公司提供穩定的資金支持,為商業銀行深入發掘集團企業優質項目及拓展新客户提供了更廣闊的天地。

三是有助於拓寬與同業合作的範圍。財務公司是產融結合的最佳形式,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是未來集團企業的發展趨勢。雖然財務公司的成立對商業銀行部分業務有一定替代性,但商業銀行應轉變思想,將財務公司作為服務集團客户的重要接口,加強與財務公司在現金管理、銀企互聯、同業拆借、集中代理、銀團貸款等業務的合作,拓寬商業銀行對財務公司及集團客户的服務領域,實現雙贏。

商業銀行與財務公司合作的一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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