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星資本局6月30日消息,近日,北京金融法院披露的一則行政裁定書顯示,中國證監會申請對正中珠江強制執行5130萬元罰沒款得到法院准予。
受“康美案”影響,正中珠江業務急劇下滑。此前,正中珠江還承接了106家A股上市公司的2018年年報審計工作,而到2021年,已沒有A股上市公司聘請正中珠江進行年報審計工作。
5700萬罰款只交了570萬
證監會申請強制執行
早在2021年2月,證監會就對正中珠江作出了行政處罰,根據當時的決定書,正中珠江在審計康美藥業的貨幣資金、營業收入等時存在虛假記載等情況。
綜合各項,證監會決定,對正中珠江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425萬元,並處以4275萬元罰款,合計5700萬元罰沒款。
2022年4月,證監會發布2021年證監稽查的20起典型違法案例,正中珠江就在其列。證監會指出,正中珠江在為康美藥業提供年報審計服務中,風險識別與評估階段部分認定結論錯誤,未嚴格執行舞弊風險應對措施等審計計劃,並存在其他未勤勉盡責行為,甚至出現內部人員配合上市公司攔截詢證函、將偽造的走訪記錄作為審計證據的行為,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但時至今日,正中珠江仍未交齊罰沒款。2021年8月,證監會曾發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催告書》,截至強制執行裁定書發佈,正中珠江只繳納了570萬元,還剩5130萬元罰沒款未繳納。
對此,證監會申請對正中珠江剩餘未繳納的5130萬元罰沒款強制執行,得到北京金融法院准予。
正中珠江業務“歸零”
ST康美摘星不摘帽
紅星資本局此前報道,2021年11月12日,康美藥業證券特別代表人訴訟(集體訴訟)一審已經宣判。該案為中國證券集體訴訟首案,涉案投資者人數超過5.2萬人,且絕大多數為中小投資者。原董事長馬興田因操縱證券市場罪等數罪併罰,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20萬元。
正中珠江作為審計機構,承擔100%的連帶賠償責任,正中珠江合夥人和簽字會計師楊文蔚在正中珠江承責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受此案影響,正中珠江的業務趨近“歸零”。數據顯示,正中珠江承擔有106家A股上市公司的2018年年報審計工作;康美藥業案發後,這一數據鋭減至46家;2020年僅有2家聘請正中珠江擔任審計機構;到了2021年,聘請正中珠江的企業為0家。
今年5月20日,ST康美復牌後撤銷了相關風險警示,但仍被繼續實施其他風險警示,ST康美“摘星”,股票簡稱變更為“ST康美”。此外,ST康美進入破產程序後,通過原控股股東現金清償、實物資產抵債等方式償還85.08億元,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款已全部清償完畢。
紅星新聞記者 鄧凌瑤
編輯 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