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研報不可任性而為
近日,北京證監局發佈的行政監管措施顯示,中信建投證券因研報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被責令改正。無獨有偶,11月上旬,體檢機構愛康國賓實名舉報國信證券的證券分析師的報告“存在諸多虛假內容及刻意編造誤導性信息”,由此再度將券商研報、證券公司分析師的職業操守等問題推向輿論風口浪尖。
隨着證券市場發展、證券公司業務變化以及媒介形態的不斷演化,證券研究業務和證券分析師的職業規範開始面臨一些新問題,部分券商自律規定也出現不適應行業發展需要的苗頭。
從分析師角度看,微信、抖音、直播等新媒介形態的湧現,少數券商分析師不明確新媒體工具的使用規範,用吸引眼球的熱詞、“雷人雷語”甚至虛假消息提高點擊率,引發研報被“打臉”、內容有“硬傷”、合規管理和質量控制有瑕疵等一系列問題;各大券商對分析師考核評價標準參差不齊,“買方”分析師與賣方機構之間的交往邊界相對模糊,容易引起觀點雷同以及投資者不信任。
從券商研報內容看,部分研報依據不充分,參考資料為電子平台個人賬户上傳文章,未進行規範信息源確認,關鍵數據交叉驗證不足,數據基礎不紮實,研究方法不夠專業謹慎,分析邏輯客觀性不足,以預測數據和假設條件主觀推定結論等問題發人深思。
出現這些問題的原因有很多,很重要的一點是部分券商缺少證券研究報告市場影響評估機制,在長期隨意的“話語體系”下,對證券研究報告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對市場產生的影響缺乏審慎的評估,對可能產生重要影響的結論和信息,缺乏研報製作和審核力度,有些研報甚至基於個別數據誇大或臆測行業及市場整體的風險,誤導廣大投資者。
證券研究業務一直被視作券商“賣方”綜合實力的重要一環。要規範券商研報和證券分析師隊伍發展,不能僅停留在過去“打板子”“罰票子”“摘帽子”的短期舉措上。必須與時俱進夯實證券行業自律準則,從考評體系、研報句章、分析師聲譽和廉潔從業規範等方面着手,構建分析師培養和研報撰寫規範的長效機制,真正讓券商分析師及撰寫的研報與維護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大局的話語體系相適應,與穩定投資者預期和增強市場信心相適應,與新媒體信息傳播規律相適應,從而更好發揮在行業形成的重要影響力,聚焦經濟金融形勢、資本市場和行業發展等研究,客觀、專業、審慎發表研究觀點,真正體現求真務實的專業精神。(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