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訴訟纏身 安信信託面臨“排雷戰”

由 務高林 發佈於 財經

近年來,市場上不少信託項目陸續發生兑付風險,從而引發訴訟糾紛,其中身背百億元負債的安信信託儼然成為信託業的“訴訟大户”。12月1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臨近年底,安信信託再遭金融機構“討債”,又添了一筆新訴訟,在安信信託眾多訴訟案件中,又以向信託受益權購買方提供擔保、出具流動性支持函等保底承諾而廣受市場關注。安信信託兑付問題爆發風險以來,信託行業保底“剛兑”的法律風向出現了明顯變化,也再次將信託產品如何打破“剛兑”的問題推向風口浪尖。

再遭金融機構“討債”

臨近年關,安信信託再遭金融機構“討債”。安信信託日前發佈《訴訟公告》稱,該公司於11月25日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應訴通知書》,丹東銀行起訴安信信託,討要約8.6億元本金和利息。

“訴訟”似已成安信信託近期公告的關鍵詞,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2020年至今,安信信託新增33宗案件尚在審理中,涉及案件金額為30.54億元。再加上安信信託此前披露的,截至2019年末,該公司作為被告涉訴案件64宗,涉訴金額173.57億元,安信信託目前涉訴金額已超過200億元。

雖然項目違約原因有外部環境不佳的客觀因素,也有公司內部管理的缺失,但鉅額訴訟背後,無疑集中反映了安信信託內部風險管理和內控體系的不足,也為違約信託公司敲響了警鐘。

金樂函數分析師廖鶴凱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安信信託公司治理問題嚴重,其中涉及違法違規,特別是違反信託基本原則的情況涉及資金巨大,體現出大股東及管理層對信託法規的漠視,對委託人財產沒有做到最基本的受人之託、履人之囑、代人理財的信託職能。固有財產與信託財產沒有有效隔離,信託財產之間也沒有做到獨立管理、風險隔離。

在信託業觀察人士李奎霖看來,前幾年金融市場寬鬆時,一些信託公司為擴大業務,在募集資金環節給資金方出具“兜底函”“回購函”,是業內公開的秘密。金融機構以為自己掌握了真理,導致對金融市場的風險重視不足。2017年去槓桿以來,信託市場也發生了批量風險案例,如安信信託。

攪動保底“剛兑”市場

從原告方來看,起訴安信信託的企業涉及銀行、保險、證券公司、資產管理公司等多個金融機構,相關涉訴案件主要因安信信託向信託受益權購買方提供擔保、遠期轉讓或者出具流動性支持函等保底承諾而引發。

截至今年6月30日,安信信託因提供保底承諾等原因引發訴訟40宗(存續),涉訴金額178.05億元人民幣。安信信託表示,上述事項或情況均表明可能存在對安信信託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疑慮的重大不確定性。

安信信託兑付問題爆發風險以來,信託保底“剛兑”的法律風向也出現明顯變化,1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下發了《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其中第七部分“關於營業信託糾紛案件的審理”第92條明確規定,“保底或者剛兑條款無效”。

而安信信託也再次把信託公司非標融資的風險隱患、信託產品的預期收益模式,以及信託產品如何打破剛兑的問題推向風口浪尖。在廖鶴凱看來,信託產品預期收益模式出發點是好的,實際過程中為了形成有效的市場競爭力,信託公司把預期收益率實質執行為約定收益率,讓市場形成了剛兑預期。投資者需要更明確的產品運行情況披露,淨值變化情況,而不是不明不白地承擔產品損失,也就是説信託公司增強項目管理,提高產品信息披露水平,才是未來真正打破剛兑的切實路徑。

化解風險為要義

曾經的信託“黑馬”早已褪去了昔日的光環。今年4月初安信信託接到1400萬元罰單,成為信託行業罰單金額之最。兩個月後,上海銀保監局曬出這筆千萬級罰單的“明細”,根據公告,安信信託行政處罰涉及項目名稱共計31個。

在投資者頗為關注的兑付問題上,從安信信託披露的數據來看,2020年1-9月該公司信託業務兑付本益275.82億元,其中,三季度兑付本益88.85億元,包含主動管理類兑付投資者本益71.56億元,通道類業務兑付本益17.29億元。

目前來看,安信信託在資產清收、客户溝通等方面取得階段性進展。在採取資產轉讓、資產重組、交易對手再融資、司法保全、訴訟等方式對到期項目進行清收,對底層資產進行變現後,安信信託一些信託項目也成功回籠資金並向客户兑付利息。

而對於外界高度關注的安信信託重組事項,安信信託也提到,在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正在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要求,積極推進風險化解重大事項的各項工作,重組工作正在有序推進。針對最新訴訟進展、後續兑付解決方案、引戰投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嘗試聯繫安信信託方面進行採訪,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表示,一切以公告為準。

“安信信託的案例很極端,各類問題集中體現,監管部門已經查漏補缺,加強了對信託公司相關問題的管控。”廖鶴凱直言,未來預計不會有類似安信信託這樣的事件出現,對安信信託來説,挽回信任需要對投資者有完善的項目風險信息告知、更公開公正透明的項目信息披露,以及更快速有效的項目後續退出手段,這些都是建立信任的基礎。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宋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