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國家能源局下發《關於組織申報整縣(市、區)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方案的通知》後,各方反響強烈,也在業內出現一些政策疑問。針對近期業內關於“一個地區整縣推進光伏電站政策實施後其他新能源公司還能否開展業務”以及“壟斷式安裝的弊端該如何避免”等疑惑,國家能源局7月9日在官網公佈了答覆。
能源局表示,我國建築屋頂資源豐富,開發建設屋頂分佈式光伏潛力巨大。與此同時,由於建築屋頂分佈廣泛、資源分散、單體規模小、開發建設協調工作量大,一定程度制約了屋頂分佈式光伏更大規模發展。啓動整縣(市、區)推進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工作,主要目的就是充分調動和發揮地方積極性,引導地方政府協調更多屋頂資源,進一步開拓市場,擴大屋頂分佈式光伏建設規模。
能源局表示,整縣(市、區)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試點在推進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自願不強制。各地是否開展試點以及開展多少個試點由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自己決定,不搞行政命令。建築屋頂是否開展建設,由屋頂產權單位綜合考慮屋頂承重、安全等因素後自主決定。
其次是試點不審批。鼓勵有條件的地方認真編制試點方案,滿足申報要求的,均可上報。對於報送的試點方案,能源局不組織評審,也不審批。各地根據方案自行組織實施。
其三是到位不越位。在試點工作中,有關方面應找準定位、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地方政府的工作重點主要是協調落實屋頂資源,擴大屋頂光伏市場空間,引導本地開發建設屋頂光伏的積極性,為開發建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具體開發建設由屋頂產權單位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確定開發主體,政府不大包大攬。電網企業要落實電力體制改革相關要求,把工作重點放在加強配電網升級改造和接網服務等方面,切實保障試點地區分佈式光伏的大規模接入需求,確保電力消納。
四是競爭不壟斷。試點工作應堅持市場主導和充分競爭的原則。各地屋頂分佈式光伏開發市場應向所有符合條件的企業開放,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優勢,參與市場競爭,參加開發建設。
五是工作不暫停。各地應保持工作連續性,對於本地區正在開展備案和開發建設的光伏發電項目應當按照有關程序繼續推進,不得以開展試點為由暫停、暫緩現有項目立項備案、電網接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