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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華國際控股接獲法定要求償債書

由 司馬盼香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冠華國際控股(00539)發佈公告,接獲日期為2020年12月22日的法定要求償債書,內容有關由冠華針織廠及彩暉(作為借款人)與創興銀行有限公司(作為貸款人)所訂立日期為2016年6月6日、2018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7日及2020年6月22日的各份融資協議。

法定要求償債書列明,該公司、冠華針織廠、彩暉、VC Overseas及環譽被要求支付金額3.04億港元連同自2020年12月19日開始至悉數償還債項當日按合約利率就本金金額應計的進一步利息,或為該等款項提供保證或作出了結。

於本公告日期,鑑於有關情況,公司董事會現時正在評估上述事宜的影響,並將竭盡所能與創興銀行有限公司進行討論及磋商,以達成安排促使集團達成其還款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融資協議。董事亦正在積極尋求並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銀行商討重新融資安排,並正在採取措施部署債務重組計劃。

於本公告日期,集團未曾接獲任何針對集團的清盤呈請,且集團業務營運正常。公司確認,除日期為2020年12月14日的公佈所披露者外,現時並不知悉任何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須予披露的內幕消息。公司將根據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IVA部項下的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上市規則)於有需要時刊發進一步公佈,以提供上述事宜的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