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整體的喜人走勢,讓基金火得不要不要的。
甚至有風頭正盛的基金經理,儼然投資圈裏的流量明星,被基民當作“男神”一頓熱捧。
節後第一個工作日,各種聊天羣裏也是充斥着牛年買什麼基金賺錢的話題。
行業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24561家,管理基金數量96852只,管理基金規模15.97萬億元。
但是,中基協近日開出的涉及七傢俬募管理人的罰單,給從業者和大眾提了個醒。
投資者們在追求資產升值的道路上,還是要擦亮眼睛。
承諾保本保賺、擅自變更合同、進行對倒交易…
七傢俬募被罰,有一家曾管理百億規模
2月19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一日連開七張罰單,對浙江策信、義烏高創、三度星和等七傢俬募機構作出處罰。
紅星資本局梳理發現,這些機構被罰,主要涉及如下幾個方面的違規。
募集資金時,有私募存在承諾保本保收益、開差額補足函、公開宣傳產品業績的行為;
具體投資中,一機構竟然用關聯賬户對倒交易,還有機構委託非公司員工的個人直接執行投資指令,甚至有私募在未取得相關產品全體投資者同意時,就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還存在信息披露不透明的問題,有私募未按規定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有機構在被監管處罰後沒有更新誠信信息;
此外,一人身兼財務和風控兩職、部分工作人員混同等內部治理問題也被發現。
具體來看:
浙江策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杭州臻鈺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未進行託管,也未明確約定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
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均無詳細的風險等級劃分及劃分依據,違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
與其子公司共用辦公場所,未作區分隔離,存在部分業務共同管理、部分工作人員混同的情形,其中浙江策信的風控負責人朱國英兼任兩機構的財務人員
義烏市高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在募集私募基金產品“高創2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時未採取問卷調查等方式對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進行評估
違反合同約定,在未取得高創2號全體投資者一致同意的情形下擅自變更合同條款
未按要求填報其被浙江證監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等誠信信息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備案系統所填報的員工人數信息與實際人數不一致
三度星和(北京)投資有限公司
在與私募基金產品“澤芯8號證券投資基金”和“澤然10號平衡型基金”的投資者簽訂基金合同補充協議時,向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並承諾收益
深圳市冠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通過提供“差額補足函”的形式向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產品“冠石泰盈1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浙分-冠石定製1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和“泰誠-冠石-泰盈3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者承諾本金不受損失及最低收益
寧波甬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未嚴格遵守交易所交易規則,於2017年11月通過“甬邦天利一號私募基金”和“甬邦穩贏二號基金”兩個關聯賬户進行對倒交易
僅通過短信形式向部分投資者披露部分基金淨值,未按照基金合同約定編制定期報告或臨時報告並對所有投資者進行披露,且未完整保留相關檔案
部分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員工從事私募基金業務
弘森(天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在官網上公開發布其在管的私募基金產品“弘森白虎系列東方一號私募證券投資基金”、“弘森白虎系列六號私募投資基金”的業績比較基準、投資收益分配等信息,且未設置在線特定對象確定程序
在未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情況下,接受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委託,通過在其官網採取宣傳推介等方式募集私募基金產品“嘉興首建投一號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2019年9月,天津弘森被天津證監局採取行政監管措施,但未向中基協報送更新有關誠信信息
福建匹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的匹克瑞峯金雞一號私募基金、匹克瑞峯金雞二號私募基金委託非公司員工個人提供投資建議並由其直接執行投資指令
未保留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2018年1月12日前的證券投資交易指令等相關資料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度星和(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曾於2017年達到過百億管理規模,算得上是市場知名機構,不過,根據中基協網站披露的信息,該機構最新的管理規模則滑落到了20-50億元之間。
對於上述七傢俬募管理人違反規定的行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分別作出了處罰:
書面警示,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三個月:
寧波甬邦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福建匹克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限期改正,暫停受理私募基金產品備案三個月:
浙江策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義烏市高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書面警示,暫停受理其私募基金產品備案六個月:
三度星和(北京)投資有限公司、深圳市冠石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限期改正,暫停受理其私募基金產品備案:
弘森(天津)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規模不斷擴大同時,私募行業亂象不斷
專職律師:不盲目跟風,需認真瞭解產品
中國基金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2020年12月,該協會新備案私募基金數量3609只,較上月增加945只,環比上升35.47%;新備案規模1405.51億元,較上月增加258.90億元,環比上升22.58%。
去年,私募基金除2020年二季度發行節奏有所下降外,其他三個季度同比均大幅提升,尤其是下半年以來,多個月度新增數量均保持在2000只以上。
2020年證券類私募基金全年新增產品數量為12956只,更是創出了歷史新紀錄。
截至去年底,存續私募基金管理人24561家,管理基金數量96852只,管理基金規模達到了15.97萬億元。
機構數量不斷增多,管理規模不斷擴大之下,包括上述各種問題在內的各種私募行業亂象也是頻頻發生。這些問題既損害了投資者的利益,也妨礙了行業的良性健康發展。
至於原因,有相關行業專家分析認為,最主要的還是其“私募”屬性,“資金募集、基金管理、投資領域和方向都具有非公開化的特性,導致基金管理方可‘自由發揮’進行操作的空間很大,因此也就衍生出了眾多的亂象。”
此外,有業內人士認為,違約成本相對較小,也在一定程度上縱容了違約行為的發生。
那麼,面對市場上眾多的基金等投資理財產品時,投資者應該注意些什麼呢?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基金證券專職律師廖仁亮接受紅星資本局採訪時,提出瞭如下建議。
他認為,投資者在購買私募基金產品之前,首先應該學習、瞭解基金相關知識,“不能盲目相信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經理的宣傳或跟風投資,也不能只關注收益率,應該理性分析基金產品的風險,投資與自己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產品。”
此外,對於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產品要做到心中有數,“查清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產品是否備案;仔細閲讀基金產品説明書,瞭解基金投向;認真檢查合同,可諮詢法律專業人士,瞭解合同是否符合監管規定;持續關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工商登記信息、協會註冊信息以及私募基金產品的投資、運作情況,並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按照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如果發現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違法違規的行為,還應及時向基金註冊地證監局或基金行業協會報告;涉嫌犯罪的,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而在此前的1月8日,經過了4個月的徵求意見之後,證監會發布《關於加強私募投資基金監管的若干規定》,規定共十四條,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規範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經營範圍,並實行新老劃斷;二是優化對集團化私募基金管理人監管,實現扶優限劣;三是重申私募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非公開募集;四是明確私募基金財產投資要求;五是強化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等主體規範要求,規範開展關聯交易;六是明確法律責任和過渡期安排。
規定從設立名稱、經營範圍到私募基金募集、基金投資、基金運營等全方位各個方面對私募投資基金進行規範。
業內對於規定實施普遍表達了樂觀的態度,有行業專家表示,政策的出台,使得證監會等主管機關有法可依,通過證監會的行政執法,基金業協會的自律管理,將有希望解決私募基金市場的很大部分問題。
而有專業機構則認為,規定的實施將進一步引導私募基金行業樹立底線意識、合規意識,對於優化私募基金行業生態也具有積極意義。
紅星新聞記者 白兆鵬
編輯 陳應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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