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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11月罰款2481萬:2家機構停新 1人撤銷任職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財經

原標題:2家停新,1人撤職:保險業11月罰款2481萬!

來源: 13個精算師

2020年1-11月保險業罰款情況:①共收到1,593張罰單,罰款總額2.22億;②財險公司仍是處罰“重災區”,“老三家”被罰機構均超10家;③車險綜改後大地財產新疆分公司已被停商車新業務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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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罰款:總額2,481萬

2家機構停新,1人撤銷任職

前10個月保險業的罰款情況,“13精”之前已經發文單獨分析過。

今天,我們主要説下,11月份保險業的罰款情況~

1.財險是“重災區”:“老三家”被罰分支機構均超10家!

據“13精”不完全統計,2020年11月,銀保監會系統共開出172張罰單,總罰款2,481萬元,較上月環比增長近千萬。

①32家保險公司,被罰2126萬,佔行業罰款總額的86%。

②20家中介機構,被罰354萬,佔行業罰款總額的14%。

財險公司被罰金額最高,依舊是罰款的重災區,而且,老三家的多個分支機構被處罰,詳情見本文第二部分。

2.2家停新,1人撤職:大地新疆分公司,被停商車新業務3個月~

從9月19日車險綜合改革開始施行,至今已經過去了2個多月。

為了保證綜改“降價、增保、提質”能夠順利實現,銀保監會相繼召開了4次車險綜改座談會,時刻關注市場變化。

根據目前瞭解的情況,車險市場亂象又“抬頭”的跡象,比如用駕意險套費,用高風險業務拼湊自主定價係數,增值服務條款使用無序等...

詳情參見《不顧虧損搶市場,停全國車險業務!銀保監會再開座談會,點綜改後車險市場亂象~》

在近期的座談會上,監管也表示已經有一家公司被停商車新業務3個月,這家公司就是大地財產新疆分公司。

①車險綜改後,首家被停商車新業務的公司:大地財產新疆分公司

至於,大地新疆分公司為何被停新,還是與虛列費用、支付超標準手續費有關。

其實,近年來財險公司為了搶市場,各種藏費用的方式層出不窮,之前我們也分析過,通過其他公司代開發票,諮詢費、服務費等現象也很普遍,詳情參見上圖。

②費率超報備約300%!太保人壽鎮江中支高管被撤職~

太保人壽鎮江中支的高管被撤職,是因為某款意外險的保費達5500元,是向監管報備費率的298.91%。

其實,無論是前文的虛開發票,還是超費率使用條款,背後都是與費用相關~

對於保險公司來講,合規與規模之間的關係,總是難以平衡~

但是,近年來被採取停新、撤銷高管任職等監管措施的公司越來越多,罰款已經不是監管的唯一手段,險企還需提高合規意識~

3.下沉式監管,問責到人!

銀保監會成立後,對保險業的監管層級,也從原來的“會-局”兩層,延伸至“會-局-分局”三層。

從上圖可以看到,監管分局開出的罰單,無論是金額還是單數都佔了近半數。也就是説,監管分局對行業的監管力度在逐漸加大。

這一點,“13精”也一直有強調,近來監管層級下探,監管力度更大、更細,監管分局直接對三四級機構開出大額罰單的現象時有發生。

因此,險企一定要加強對自身機構的縱深管理力度。

此外,銀保監會一直在提“監管到人”,對於險企的違規行為,不僅要處罰保險公司,還要對相關責任人問責。

從近年的罰款情況,可以看到對責任人的罰款和人司並罰的罰款金額,已經大幅超過單獨處罰險企的罰款。

保險從業人員們,一定要提升合規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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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險企罰款

“老三家”被罰機構,均超10家

1.15家財險公司:61個分支機構,被罰1410萬

為了各家險企,清晰的看到公司的處罰情況,小編已經將罰款的維度細化到省分-中支-支公司的層級,大家可以對照下圖查找。

①“老三家”被罰分支機構,均超10家!

以前,保險業監管只有會-局兩個層級,相對來講,對三級機構的處罰沒有這麼多。

但是,隨着監管下沉處罰更細,對於一個公司省級分公司的檢查,可能會牽扯三到四級機構。

所以,大家從上圖可以看到,平安的兩個四級機構被罰金額就超50萬,人保浙江分公司被罰,涉及多箇中支和支公司。

本來,從罰款金額的角度看,財險公司已經是保險業罰款的重災區。

然而,如果從被罰機構的角度看,“老三家”僅一個月的時間,就有10多家機構被罰,更是説明當前的嚴監管力度更大更細。

②財險公司是罰款重災區,仍舊與費用相關!

從處罰原因看,因為編制虛假材料、虛構中介業務、虛列費用等三大問題,被處罰的金額就高達1138萬,佔了罰款總額的80%!

也就是説,11月財險公司被罰1400萬之多,成為險企處罰的重災區,還是與車險市場亂象,和虛構費用等問題密切相關!

2.17家壽險公司:被罰702萬

壽險公司最大的罰單,是富德生命的山東臨沂中支,被罰85萬!

富德生命山東分公司,濟寧、聊城、臨沂中支相繼被罰,總額超150萬!

上個月,富德生命的山東濟寧中支才被罰52萬,這個月臨沂中支又被罰85萬,2個月間山東分公司已經有三個中支被罰~

至於處罰原因,一是與虛列費用,採購物品給予客户額外利益有關,二是宣傳方面,存在唆使、誘導保險代理人進行違背誠信義務的情況,詳情參見上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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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中介罰款

20家機構,被罰354萬

與上個月不同,11月被處罰最多的是經紀公司,主要是因為永達理三個省分被罰,合計罰款總額達88.5萬。

上海分公司,是因存在欺騙保險人和投保人的行為、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以外的利益,被罰59萬。

江蘇分公司,是因為未設立佣金獨立賬户,客户告知書不規範和基於合同以外利益等問題,被罰12萬。

至於經紀公司的給予客户合同外利益,不少是採取送客户去旅遊等方式,從上圖的處罰原因可以窺見一二。

閒話

往往,大家看罰款,可能更關注誰家罰款多,就過去了~

其實,我們分析罰款,是要從中找到行業的違規痛點,去避免這些問題。

雖説,保險業的違規問題,大多都與費用有關,但是,隨着市場的變化,具體的違規行為還是會有些差異。

所以,罰款金額的高低,只是一個表象,畢竟,大公司因為分支機構多,業務規模大,罰款多也很正常,大家還是要側重去分析違規的問題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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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進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