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把同仁堂告了:後者商標字號侵權
8月20日消息,同仁堂竟然把同仁堂給告了!
也不用太驚訝,前者是“北京同仁堂”,而後者是“天津同仁堂”。北京同仁堂已於A股上市,而天津同仁堂正處於IPO的關鍵期。
根據公開資料,同仁堂集團目前在經營格局上形成了以製藥工業為核心,擁有七個子集團、兩個院和多家直屬子公司。
而天津同仁堂主要從事中成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產品包含片劑、硬膠囊劑、顆粒劑、糖漿劑、口服液、口服溶液劑、橡膠膏劑、散劑等8種劑型。
根據北京同仁堂發佈的聲明,此次是對天津同仁堂提起商標字號侵權訴訟。
近日,同仁堂集團表示,其是“同仁堂”字號的唯一合法承繼者,以及“同仁堂”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人。
但是,天津同仁堂未經許可擅自使用與同仁堂集團“同仁堂”文字和“同仁堂”註冊商標高度近似的侵權標識,侵害了同仁堂集團相關權利。
當前,天津同仁堂並未對此事作出正式回應。
有經濟學家認為,如果“同仁堂”作為擬上市的“天津同仁堂”的最核心或者唯一商標而被起訴,從而引發商標歸屬與使用的重大不確定性,則會影響天津同仁堂的獨立與可持續經營,那麼同仁堂集團提出的針對天津同仁堂這一訴訟有可能會影響到IPO的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