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煤違約事件給債券市場帶來持續反思。
為進一步規範信用評級行業發展,12月11日,央行組織召開信用評級行業發展座談會,會議由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潘功勝主持。發展改革委、銀保監會、證監會相關部門和交易商協會負責同志,以及市場評級機構、發行人、投資人代表參加會議。
信用評級行業發展座談會並非行業例會。前不久永煤債券違約事件中所暴露出的評級行業評級虛高、事前預警功能弱等問題,在此次座談會中均有談及。潘功勝指出,近年來,我國評級行業在統一規則、完善監管、對外開放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但也存在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事前預警功能弱等問題,制約了我國債券市場的高質量發展。
實際上,評級行業存在的上述問題是行業多年的“痼疾”,改變並非一朝一夕。不過,有評級行業人士表示,從近年債市統一執法的實施情況看,未來監管部門會進一步加強協調配合,通過加強對債券市場評級行業的監管,加大對評級行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推動國內評級行業上述問題的緩解和改善。
評級行業“老問題”未明顯緩解
本次會議認真總結了近年來信用評級行業發展情況和有關問題,交流借鑑國際評級機構業務開展的經驗,研究討論了進一步規範發展我國信用評級行業的措施。
潘功勝指出,信用評級是債券市場的重要基礎性制度安排,關係到資本市場健康發展大局。近年來,我國評級行業在統一規則、完善監管、對外開放等方面取得長足進步,但也存在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事前預警功能弱等問題,制約了我國債券市場的高質量發展。評級行業應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堅持職業操守,勤勉盡責,努力提高評級能力,提升評級質量。監管機構、發行人、投資人等各方應各盡其責,共同推動我國評級行業健康發展。
評級虛高、區分度不足等行業問題由來已久,儘管這其中有評級行業自身的問題和責任,但如果將這些現象簡單歸結為評級行業本身也有失偏頗。北京一評級行業資深人士曾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由債券發行人付費的信用評級收費模式容易產生評級虛高的問題,同時,監管對於金融機構投資不同信用等級的債券有不同的風險權重要求,一些金融機構自身也對所投資的債券的信用等級有門檻要求,導致如果發行人信用評級過低,將極大增加發行難度。加之我國信用債市場的深度和廣度有待進一步增強,投資者結構和投資策略的多元化有待進一步豐富,這些因素的共同影響下,使得我國信用評級行業多年來存在上述問題。
永煤債券違約事件下,讓評級行業所存在的評級虛高、事前預警功能弱的問題再次凸顯在聚光燈下。11月19日,交易商協會表示,近日,在對永城煤電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開展自律調查和對多家中介機構進行約談過程中,發現現興業銀行(20.120, -0.16, -0.79%)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光大銀行(4.030, -0.03, -0.74%)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主承銷商,以及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有限責任公司、希格瑪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存在涉嫌違反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管理規則的行為。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自律處分規則》等有關規定,交易商協會將對相關中介機構啓動自律調查。
事實是,我國信用債市場中發行主體集中在高評級、區分度不足的問題近年來並未有顯著緩解。根據交易商協會和證券業協會聯合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存續的公司信用類債券公開發行主體共計 3863 家,同比增加 191 家。從主體級別分佈看,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公司債和企業債發行人AA+級及以上發行人佔比分別為 68.87%、62.62%和 31.90%,同比分別上升 3.05 個 百分點、2.42 個百分點和 2.28 個百分點。三季度,正負面級別調整共 86 次,正負面級別調整主要為級別上調,佔級別調整次數六成。
三季度,證監會債券部、有關證監局、滬深交易所、證券業協會和交易商協會對大公國際等7家評級機構開展了2020年聯合現場檢查工作,發現存在評級項目質量控制不足,部分評級公司對個別項目打分後調整存在隨意性、上調依據不足或調整考慮不完整等問題。
評級行業或將加速整合
近年來,為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公司信用類債券部際協調機制精神,強化對信用評級機構的自律管理,證券業協會和交易商協會繼續加強在評級自律規則標準統一和聯合市場化評價等工作的協同,加大對評級機構的監測調查力度和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目前,已形成對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機構業務運行及合規情況季度通報的慣例。
潘功勝強調,人民銀行將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加強債券市場評級行業監督管理,強化市場紀律,推動我國評級技術的進步、提高評級質量,提升信用等級區分度,進一步推動評級監管統一,真正發揮評級機構債券市場“看門人”的作用,促進評級行業高質量健康發展。
不少分析人士預計,嚴監管趨勢下,未來評級行業將加速整合。今年對評級行業影響最大的政策,莫過於證監會擬取消公司債的強制性評級要求,淡化發行人對評級的依賴。
東方金誠國際信用評估有限公司技術委員會主任俞春江此前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對外部信用評級機構來説,公司債公開發行取消強制評級是評級需求加速從監管需求遷移至投資人需求的先兆,將會重塑整個信用評級行業的競爭格局。外部信用評級機構的競爭重心將轉向評級技術體系競爭,建立有競爭力的評級技術體系滿足投資人精準化管理信用風險管理的需要成為新的競爭方向,如何成為更多投資人的信任外部信用評級機構或付費外部評級機構成為競爭的焦點。
“預計評級機構間的分化將加劇,一方面,面臨債券註冊制下更多發行人進入債券市場意味着評級需求擴容,同時投資人付費評級的需求也將趨於成熟,可能形成發行人委託評級和投資人委託評級並存的評級機構;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評級業將加速資源重組整合,或導致部分評級機構出局。”俞春江稱。
來源:券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