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黃奇帆為何建議降低“個税”?原來有這些好處,關乎每個人利益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財經

税收是一個國家收入的重要來源,因此,每個公民、企業都需要向國家繳納税費。

近幾年來,我國的個税問題一直是國民的重點討論對象。我國目前的個人所得税的最高税率是45%,而個人所得税的起徵點為5000元,也就是説,當你的月薪達到5000元,也就代表你需要繳税了。

45%的税率在全世界都算是比較高的税率,但我國每年的個人所得税佔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僅僅為7%,大大低於發達國家20%、發展中國家15%的比重。

而近期,關於個税的討論也越來越多,很多人圍繞着“降低個人所得税税率”和“提高個人所得税起徵點”兩點進行討論。

我國税收的困境

因為我國對税率的徵收實行的是超額累進税率和比例税率兩種徵收方式,根據收入自低到高由5%到最高45%遞進。

我國徵收個税的45%税率在對比其他國家來説是很高的,新加坡的税率只有15%,而美國的税率雖然是39%,但扣除了税前抵扣項目後,也只剩25%左右。

如此高的個税在世界範圍來看都是很高的,可我國的個税收入佔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甚至連10%都到不了,遠低於其他國家。

針對這一現象,前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的黃奇帆指出,最大的原因就是我國的高收入人羣並沒有繳納其應該繳納的個税。

因為我國個税的徵收方式原因導致,收入越高個税繳納的就越多,所以,高收入人羣的個税繳納應該佔個税總收入中較大比重,可我國個人所得税有70%-80%都是工薪階層繳納的。

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高收入人羣們會通過一些手段進行合法的“避税”或“節税”來降低自己繳納的税費。

最常見的方法就是將自己的公司和企業開設在外地低税率的國家。同時,因為我國25%的企業所得税是低於個人所得税的,所以,很多企業家和高管會選擇不給自己發“工資”,而自己的一切開銷都通過公司報銷,收入就依靠公司的年底分紅,而這樣的話就僅需繳納更低的企業所得税,個税税收也因此降低。

困境如何解決

面對諸多税收問題,黃奇帆建議將個税最高邊際税率從45%下調至25%,他認為降低個税税率能有效解決這些問題。

黃奇帆表示,個税税率的降低能提高居民可分配收入,進而促進消費,從而提高我國的經濟發展。

除此之外,將個人所得税税率降低至等同甚至低於企業所得税,那麼高收入羣的合法“避税”、“節税”等現象就能得到有效解決,而那些不給自己發工資的企業家和高管們也會選擇繳納個税,這樣不僅能提高我國個税收入的佔比,也能提高我國的税基。

當然,除了黃奇帆,作為格力空調的代表人董明珠也對個税有自己的看法。

2018年,董明珠就曾經發表過言論,她認為我國工薪階層的納税底薪應該提高,年薪十萬以內的人應該不交税。在她看來,有錢人應該多繳税,這樣能有效降低貧富差距。

早在2005年,我國第十屆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個税免徵額的法案通過,並於2006年實施1600元的個税免徵額。經過多年的調節,最終於2018年提高到現在的5000元。

支持提高個税起徵點的人認為,降低個税税率能影響到的只有高收入人羣,並不能提高工薪階層的收入。只有提高個税的起徵點,才能更直接的優惠到我國的工薪階層,提高他們的可分配收入,進而促進消費。

而對於高收入人羣的“避税”、“節税”手段,需要我國在法律法規上,去想辦法避免這種行為,畢竟這種手段雖然合法但並不合理。

不論是支持“降低個税税率”的黃奇帆,還是支持“提高個税徵收點”的董明珠,都是為我國的經濟發展着想。

隨着我國經濟的發展,我國儼然已經成為了世界第二大經濟體,2020年上半年的總產值已經達到45萬億元。可我國的個人所得税税收水平卻遠低於國外水平,這是十分不合理的,針對這一現象,黃奇帆和董明珠都發表了自己的想法和對策,也相信國家會針對這種亂象做出合理的應對,讓我國的國民和經濟都能更好地發展。

不知道各位對我國的個税情況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各位在評論區提出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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