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3月14日,上交所向華微電子(600360.SH)及時任董事長兼代行董事會秘書夏增文、時任財務總監王曉林予以監管警示。經查,2020 年 3 月 12 日,公司與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簽訂《資產池業務合作協議》。2020 年 3 月 13 日至 3 月 23 日,公司累計向浙商銀行資產池存入人民幣 4 億元,同時累計從資產池融出資金本金人民幣 4 億元,融資期限 1 年,公司未在 2020 年年報中披露上述負債,導致少計負債 4 億元,此外,未在 2020 年年報中披露 4 億元貨幣資金受限情況。根據證監局認定,夏增文作為公司經營決策和信息披露的負責人,時任財務總監王曉林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的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相關的規定以及其在《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聲明及承諾書》中做出的承諾。
上交所決定對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兼代行董事會秘書夏增文、時任財務總監王曉林予以監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