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晶光電證券索賠最新數據曝光 股民訴訟時效還剩最後5個月

記者 餘以墨

近日,A股上市公司億晶光電(537)再次發佈股民索賠最新進展。公告顯示,截至本月14日,該公司共收到1424起訴訟案件材料,涉訴金額超過1.3億元。事實上,針對該公司的民事證券索賠的訴訟時效,將在5個月後的2021年4月截止。

超過1400位股民累積索賠逾1.3億

2020年12月15日,億晶光電再次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告顯示,就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對億晶光電提起的訴訟事項,截至12月14日,億晶光電累計收到多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424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人民幣132,732,852.28元(原為140,369,079.43元,後部分原告變更訴訟請求金額)。

公告還顯示,截至12月14日,億晶光電累計與1,279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其餘145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訴,11起法院已出具一審判決,34起案件(訴訟金額合計人民幣7,164,291.23元)尚未開庭審理。

此外,億晶光電還表示,根據訴訟目前進展情況,公司已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案件預計對公司2020年度利潤影響金額約人民幣6,665,388.66元(具體金額以公司定期報告確定為準),由於剩餘案件仍處於審理狀態,未產生生效法律文書,故目前對公司利潤影響金額暫無法預計。

信披違規被證監會頂格處罰

2018年4月28日,億晶光電公告顯示,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根據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億晶光電之所以被罰,主要是因為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間,億晶光電發生三起仲裁事項,累計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項單筆金額超過億晶光電2015年經審計淨資產的10%,但億晶光電未按規定及時披露。

另外,2016年12月27日,勤誠達集團與荀建華簽署《深圳市勤誠達集團有限公司與荀建華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合作框架協議》)。2017年1月10日,勤誠達投資與荀建華簽署《深圳市勤誠達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與荀建華關於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協議》(以下簡稱《股份轉讓協議》)。《合作框架協議》和《股份轉讓協議》簽訂後,億晶光電未及時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關於對上海證券交易所回覆的公告》、《2016年年度報告》、《2017年第一季度報告》、《關於董事長兼總經理辭職的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協議相關事項。2017年5月26日,億晶光電在《關於控股股東協議轉讓股份暨實際控制人可能發生變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協議相關事項。

因為上述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億晶光電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給予警告和罰款。

訴訟時效還剩最後5個月

這一份頂格罰單,拉開了億晶光電股民索賠的序幕。此前的數據顯示,億晶光電被處罰之後,累計是收到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16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超過人民幣1.2元。在這一千多起索賠案件中,1180起案件已調解結案,涉案起訴金額超過億元,基於公司法律顧問的意見,公司就截止報告出具日的提起訴訟的案件已經計提相應的預計負債共計8100多萬元,已累計支付訴訟金額7300餘萬元。

不過經過此次最新公告的發佈,這樣的數據已經進行了刷新。

值得留意的是,隨着時間的流逝,投資者向億晶光電發起索賠的機會已經不多了。根據相關法律認定,針對該公司進行民事證券維權的最後時間是2021年4月底,距今只剩下5個月時間。

維權律師提醒,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間買入,並在2017年5月26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並虧損的投資者,不管後續是否解套,只要這個區間裏產生過一定的浮虧,都有機會獲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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