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14日,深交所對山西山能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能發電”)給予通報批評處分。經查,山能發電自願作出增持計劃,並於2021年6月7日通過恆泰艾普(300157.SZ)在《關於收到山能發電增持公司股份計劃告知函的公告》中披露,具體內容為自2021年6月7日起6個月內,山能發電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或法律法規認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恆泰艾普股份,增持金額為不低於15,000萬元且不超過30,000萬元。2021年12月6日,恆泰艾普披露《關於山能發電未完成公司股份增持的公告》,稱山能發電在增持計劃期限內未增持股份。上述行為構成違規。
在增持計劃期限內未增持恆泰艾普(300157.SZ)股份 深交所對山能發電給予通報批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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